你們立志和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中工作,爲要成就祂美好的旨意。(腓立比書2:13)
當涉及到做討上帝喜悅的事情時,你需要跨越兩大障礙——“想要”和“能夠”。放棄你自己的計劃並接受上帝的旨意並不容易。你的舊性情想要它想要的,而不是上帝想要的。或者即使上帝的旨意很明確,你也想要祂想要的,但你卻缺乏必要的能力去做。好在這就是上帝進入你窘境的時候,祂在你裏面工作,讓你“想要”並使你“能夠”去做。然而,這種意願和能力都來自祂,而不是你。你可能會問:“既然上帝在我心中工作,那爲什麼我還要經歷掙扎去明白並遵從祂的旨意?”問題是,你的本性是以自我爲中心的,往往抵擋上帝的旨意。那麼,解決方法是什麼呢?一、將你的肉體和它的喜好降服於上帝。“你們獻上自己的身體。”(羅馬書12:1)二、更新你的思想。“要隨着思想的不斷更新而改變,這樣就能明辨上帝的旨意,知道什麼是良善、純全、蒙祂悅納的。”(羅馬書12:2)
在希臘原文中,“更新”一詞意味着通過使你的想法與上帝的想法保持一致,即有目的地像祂所想的那樣去思考,來實現“內在的更新”。換句話說,上帝啟動了“想要”和“能夠”,你要與祂同心協力。當你這麼做的時候,你就可以確信,“上帝既然在你們心裏開始了這美好的工作,祂必在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完成這工作。”(腓立比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