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問:什麼是得兒子的名分? 答:得兒子的名分是上帝一次性的作爲,出於祂白白的恩典,使我們因此 被納入上帝眾子的數目中,並享有作上帝兒子的一切特權。
禮拜一
人犯罪之前,屬於上帝。人墮落之後,人仍然屬於上帝。不過,上帝不喜悅他了。罪人與上帝的關係只能是懼怕。每當上帝有效地呼召一個人,這種關係就發生轉變了。上帝收納那個人爲兒女。上帝有效呼召的人都以上帝爲父。(許多人喜歡說,上帝是全人類的父,但是聖經教導說只有那些信耶穌基督的人可以稱上帝爲父)請讀約翰一書3:1-2。
約翰一書3: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爲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約翰一書3: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爲必得見他的真體。
上帝沒有照着我們當受的懲罰來懲罰我們,已經非常有恩典了。祂還稱我們爲義,救我們脫離罪惡。不僅如此,祂如此愛我們,甚至還收納我們爲祂的兒女,作我們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