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耶穌站在她旁邊,斥責那熱病,熱就退了。她立刻起來服侍他們。”(《路》4:39)
在教會中,有不少患病的肢體,我們除了用愛心關懷、信心代禱外,還可以為他們做些什麼呢?從耶穌醫治彼得岳母的故事中,我認為可以學習到三點屬靈功課。
第一,認識耶穌的身份。其實,耶穌一開始在自己家鄉拿撒勒就向眾人啟示了祂的身份。當祂在會堂裡念到《以賽亞書》61:1-2“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時,祂宣佈:“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參《路》4:18-21)
遺憾的是,祂家鄉的人卻不接受祂,以為祂只是約瑟的兒子。因此耶穌離開家鄉,來到迦百農,在這裡行了大量的神蹟——傳福音、醫病、趕鬼。很諷刺,污鬼倒準確地認出了祂的身份:神的聖者、神的兒子。這裡反襯了人在認識耶穌身份上的遲鈍與心硬。
我們在病患中,或是服事病患肢體的過程中,首要做的,就是能對耶穌身份有真正的認識。
第二,明白耶穌的主權。耶穌擁有戰勝疾病的絕對主權。祂看著患嚴重熱病的彼得的岳母,只是斥責那熱病,熱就立即退了。祂對疾病的主權,就如祂對魔鬼的主權一般,只需吩咐一聲,他們便立馬退去,毫無延遲。 但,這是否意味著耶穌一定會醫治我們當中所有的病患?
當然不是。就比如面對不信的家鄉人,耶穌就沒怎麼行醫治的神蹟。而且他還以先知以利亞、以利沙為例,指出神有主權藉著先知去幫助西頓的寡婦、醫治敘利亞的乃縵,而不顧念自己的百姓以色列。
醫治的主權在於神。即或祂沒有醫治我們,我們依然要順服祂的主權,而不懷疑祂的美善。一方面,我們相信耶穌擁有醫治的能力,另一方面,我們順服耶穌醫治的主權。在相信中順服,在順服中相信。
第三,活出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命。耶穌為何要醫治彼得的岳母?經文沒有給出解釋,反倒記載了她被醫治後的行動——她立刻起來服事他們。很顯然,聖經更關注的是蒙恩之人蒙恩後的回應,而非費力解釋蒙恩的原因。 彼得岳母被醫治也為彼得被召、跟隨耶穌作門徒做了很好的鋪墊。而彼得岳母被醫治後的回應,就是服事耶穌和祂的門徒。可見,耶穌醫治的恩典,不僅僅停留在病人被醫治而已,而是那經歷恩典的人,也靠著恩典,活出了與恩典相稱的生活,他們作了主的門徒,便吸引更多人來跟隨耶穌。
禱告:親愛的主耶穌,你是我們的至大醫生,我們來為患病的肢體禱告,求你讓他們不只是風聞有你,而是親眼見你,你擁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能夠趕出污鬼、斥責疾病,求你憐憫醫治他們。即或不然,你也給他們開出路,叫他們的信心不動搖,全然順服你的旨意。也為那確實經歷你醫治之恩的肢體禱告,讓他們用生命來回應你的恩典,作你的門徒,也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