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結二十10-26
10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帶他們到曠野。11我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12我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在我與他們中間作記號,讓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使他們分別爲聖的。13以色列家卻在曠野中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他們卻大大幹犯我的安息日。「因此我說,我要在曠野把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 14我這麼做是爲了我名的緣故,免得我的名在列國眼中被褻瀆,因爲在這些列國眼前我領了他們出來。15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的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全地中最美好之地;16因爲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17雖然如此,我的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把他們滅絕淨盡。18「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祖先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規條,也不要用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19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20且以我的安息日爲聖。這日必在我與你們中間作記號,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1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他們卻干犯我的安息日。「因此我說,我要在曠野把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向他們發盡我的怒氣。 22但我卻縮手而未如此行;我這麼做是爲了我名的緣故,免得我的名在列國眼中被褻瀆,因爲在這些列國眼前我領了他們出來。23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要把他們驅散到列國,分散在列邦;24因爲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向着他們祖先的偶像。25我也任他們遵行那無益的律例,隨從那不能使人存活的規條。26他們使所有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物上玷污自己;我令他們驚恐,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西結書二十章重述以色列民的歷史,而今天的這一段(結二十10-26)記載了以色列民在曠野中悖逆神的歷史,目的就是讓與以西結同代的以色列民先認清自己悖逆的本相,而他們的悖逆並不只是在埃及地發生(結二十5-9),更在他們行走曠野時也發生。
首先,經文多次指出耶和華昔日在曠野中賜下誡命、律例與典章,並說明若果百姓遵守這些便能存活(11、19節),可是以色列民卻沒有遵行律法,更厭惡神的命令(13、16、21節),不遵守作爲盟約記號的安息日(12、13、16、20、24節),這說明以色列民的悖逆是他們的天性,他們由頭到尾都是悖逆的。所以,耶和華本來期望傾出祂的忿怒於百姓身上(13、21節),可是神卻顧惜他們而不把他們毀滅(17節)。在此,我們看見神的憐憫與百姓的悖逆,以色列民把神的憐憫看爲理所當然,他們沒有想念神拯救的恩情以及自己作爲「爲奴之家」的本相。
在此段多次提到安息日作爲盟約記號的論述(12、13、16、20、24節),這是跟隨出埃及記三十一章13節的說法。安息日的遵守不是律法主義,而是塑造以色列民的每星期生活時間的運用,活出與神六日創造及第七天安息的生活方式,從而把百姓植入在創造秩序的和諧當中。同時,西乃之約以安息日作爲盟約的記號,代表安息日的遵守就是以色列民身份的象徵,也是讓以色列民直接記念盟約的有效安排。到了新約,信徒改爲在主日崇拜主,以基督中心的向度來記念主復活之日,以此來取代舊約安息日的守行。這樣,經文多次提到以色列民不遵守安息日,就是要說明他們不再記念他們與神立約的基本身份,對他們作爲盟約子民的重要身份毫無認知,彷彿他們還未曾與神立約一樣。因此,經文多次提到百姓不遵守安息日,這豈只是不守律法的意思?更是說明他們完完全全離棄了作爲盟約子民的身份,忘記耶和華對他們的拯救與恩情!
思想:
爲何百姓會悖逆神?就是因爲他們對自己盟約子民的身份毫不重視,也對神昔日的起誓與立約沒有任何興趣,他們對自身身份沒有堅持。事實上,我們是怎樣的人,就會有怎樣的行爲,若果我們忘記自己的身份,便會有悖逆神的行爲。故此,以西結讓當時的以色列民回想自己盟約子民的身份所在,並同時知道自己曾是悖逆的,這種認知成爲以西結同時代的以色列民生命連結於神的起始點。這也是你的起始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