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 悔改而得存活
高銘謙

經文:結十八21-29

21「惡人若迴轉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的一切律例,行公平公義的事,他必要存活,不致死亡。22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他因所行的義,必要存活。23惡人死亡,豈是我所喜悅的呢?我豈不是喜悅他迴轉離開所行的道而存活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4至於義人,他若轉離義行而作惡,照着惡人所做一切可憎的事去做,豈能存活呢?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反而因所行的惡、所犯的罪死亡。25「你們卻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要聽,我的道不公平嗎?你們的道不是不公平嗎?26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惡,他就因這些惡而死亡。他要死在他所作的惡中。27惡人若迴轉離開所行的惡,行公平公義的事,他必救自己的命;28因爲他省察,迴轉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他必要存活,不致死亡。29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不公平嗎?你們的道不是不公平嗎?

當以西結談論完畢他的報應觀之後,他便陳述有關離惡行義及離義行惡的情況。若果惡人離開他一切的惡,遵守神一切的律法並且行公平公義的事,這人便可以存活(21節),他之前所犯的罪將不會被記念(22節),這是因爲神是有恩惠及憐憫的神,神喜悅人迴轉悔改,也喜悅人因而存活,所以他之前所犯的罪便不再記念(23節),這顯示了神的慈愛與赦免。可是,當義人離義行惡,神便會照着他所行的惡報應他,以致他不能存活,之前他所行的義都不再被記念,反而會因爲所行的惡而死亡(24節),這說明神是一位公義的神,神的慈愛並不是沒有道德對錯,也不是沒有準則的溺愛,祂必會報應人所犯的罪。

然而,當時有人抗議:「主的道不公平!」(25節)這有可能是因爲當時的人對於善與惡帶有累積與抵銷的觀念,認爲人生所行的善會累積,但行惡時便會抵銷之前的善,情況就好像儲蓄及消費一樣,行善就是儲蓄,行惡就是消費,兩者的關係就是簡單的加與減的關係,這纔算是當時人認爲的公平。可是,以西結對於這種儲蓄及消費的觀念帶來根本的否定,神所喜悅的並不是行善積德,彷彿認爲自己所行的善可以成爲行惡的理由,以致消費自己的善行來達到邪惡的目的,這樣儲蓄及消費的遊戲並不能減少惡行,反而會爲自己的惡行開脫。反之,神所喜悅的是「省察,迴轉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28節),神所重視的就是謙卑悔改的心,這纔是神眼中的公平,只有悔改的生命,才能拯救自己離開死亡。

以西結的悔改觀與因信稱義的信仰吻合,我們總不能因爲累積功德而得救,而是因爲悔改相信神才能得救。同時,這樣的悔改並不只是天堂的入場劵,而是要求「省察,迴轉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28節),有這信仰的生命自然會離開罪過,信心自然會帶來行爲,我們固然因信稱義,但行爲作爲信心的果子也很重要。

思想:

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任何願意離惡行善的悔改心,主都喜悅。我們有沒有一些需要悔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