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結十六35~43
35「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36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放縱情慾,露出下體,與你所愛的行淫,因你敬拜一切可憎的偶像,就像自己兒女的血獻給它們,37所以,看哪,我要聚集所有與你交歡的情人,不論是你所愛的或你所恨的,聚集他們從四圍到你那裏來;我要在他們面前暴露你的下體,使他們看盡你的下體。38我也要審判你,如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要在憤怒和妒忌中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39我要把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土墩,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美麗的寶物,留下你赤身露體。40他們必聚集眾人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41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女眼前審判你。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你也不再給賞金。42我止息了向你所發的憤怒,我的妒忌也離開了你;這樣,我就平靜,不再惱怒。43因你不追念幼年的日子,反而在這一切的事上惹我發烈怒,所以,看哪,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在你頭上。在你一切可憎的事上,你不是還行了淫亂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很多解經家對這一段的描述感到反感,就算耶路撒冷作爲行淫的婦人必須得到報應,也無需帶來這樣非人性的刑罰,甚至可稱爲神對耶路撒冷的虐待。經文提到「暴露你的下體,使他們看盡你的下體」(37節)、「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美麗的寶物,留下你赤身露體」(39節)及「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40節)等等,這都是性暴力或虐待的語言,到底我們應如何理解這些呢?
首先,這些語言並不是沒有場景的表述,而是有其上下文的考慮,上文提到耶路撒冷本是赤身及棄嬰,後來得到耶和華的愛眷與恩情,纔有勝過列國的美貌,然而耶路撒冷不知自己的本相而與列國行淫,造成忘恩負義的局面。因此,經文用到「暴露你的下體」(37節)及「留下你赤身露體」(39節)等字眼,並非如現代人看來的性暴力,而是一種「打回原形」的表述,既然耶路撒冷不記念自己幼年的本相,那麼耶和華便把她「打回原形」,並且這種赤身的「原形」是在列國的眾目睽睽之下,叫讀者想起昔日耶路撒冷也是同樣被迦南列國棄置的光景。這樣,經文的意思就是恢復本相的報應,而不是主張暴力。
第二,經文提到「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40節)的字眼,是爲了迴應上文兩次提到「卻要活下去」(6節)的描述,昔日耶和華看見快將死亡及滾在血中的棄嬰耶路撒冷時,祂便救活她,把這快要死去的耶路撒冷起死回生。可是耶路撒冷卻忘記了這恩情,利用自己的生命來與列國及偶像行淫,所以耶和華便「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40節),亦即是奪去她的性命的意思,與「打回原形」的主題一致,而不是主張虐待及暴力。因此,耶和華對耶路撒冷的報應是一種「打回原形」的報應,迫使她看見自己的本相,這都是「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反而在這一切的事上惹我發烈怒,所以,看哪,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在你頭上」(43節)。原來,耶和華的報應除了彰顯神的烈怒,也同時帶有阻止受報者繼續犯罪行淫的目的,這說明神的報應顯示了神的公義,也同時停止罪惡的延續,所以經文不是主張暴力,反而是減免更多的暴力。
思想:
任何的淫行都有報應,而對於忘恩負義者的最貼切報應就是「打回原形」,迫使犯罪者思念自己的本相,也同時回想昔日耶和華種種的恩情,這才能停止罪惡的延續,讓罪人能迴歸神的盟約關係。想想你的本相,再想想神的恩情,然後便立刻離開那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