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问 礼拜六

第27問:基督的降卑包括什麼?

答:基督的降卑是包括降生爲人,且生於卑微的狀況中,處在律法之下, 受此生的苦楚、上帝的忿怒,和十字架上被咒詛的死,又被埋葬,一時處 於死的權勢之下。

禮拜六

耶穌作爲上帝,是永恆的。祂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死亡不能靠近祂。就算作爲人,耶穌也不必死,因爲只有祂是無罪的。死是從罪來的。因爲耶穌活着無罪的生活,祂不必死。死是因爲墮落而臨到人類的咒詛的一部分。耶穌不必經歷那個咒詛,不過祂替我們經歷了。一位人類的統治者(他也是耶穌自己創造的)審訊耶穌,宣判用專爲最兇惡罪犯預備的特別死刑來處死祂。祂被釘於十字架,承擔了我們該受的咒詛。儘管祂是至聖的上帝,祂還忍受了死亡,就是給悖逆的受造者的刑罰,而後葬在墳墓中三日。請讀加拉太書3:13

加拉太書3:13 基督既爲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爲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我們的救主是多麼奇妙!我們的上帝是多麼良善啊,祂爲我們這些百姓,這這麼多方面都降卑自己,而我們只配得祂的憤怒和刑罰。我們就算每天每時每刻都來讚美祂,也是讚美不盡啊!請讀哥林多後書8:9

哥林多後書8:9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爲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爲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