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问 礼拜四

第25問:基督怎樣執行祭司的職分呢?

答:基督執行祭司的職分,一次將祂自己獻上爲祭,滿足了上帝的公義, 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併爲我們繼續代求。

禮拜四

那些愛耶穌的人,一想到耶穌必須受苦,死在十字架,就感到難過。難道沒有別的辦法可以拯救我們嗎?聖經教導我們,因爲上帝是聖潔的,祂恨惡所有的罪惡。因爲祂是公義的(永遠完全地公正),祂總會懲罰所有的罪惡。如果上帝讓任何的罪逍遙法外,祂就不再是聖潔公義的。必須有人來爲上帝百姓的罪受懲罰。只有上帝懲罰某個代替他們的人,上帝的百姓才能逃避懲罰。我們說耶穌的獻祭是“滿足神聖的公義”,就是這個意思。

神聖的公義,就是上帝的公義。只有某人爲上帝的百姓承擔刑罰,上帝的公義纔會得以滿足。罪一旦受到完全的懲罰,罪債就被付清了,罪就不再阻隔上帝和祂的百姓。耶穌藉着償付我們的罪債,使我們與上帝和好,跟祂恢復了關係。請讀羅馬書5:1,8-10。

羅馬書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

羅馬書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爲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

羅馬書5:9 現在我們既靠着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

羅馬書5:10 因爲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