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问 礼拜二

第25問:基督怎樣執行祭司的職分呢?

答:基督執行祭司的職分,一次將祂自己獻上爲祭,滿足了上帝的公義, 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併爲我們繼續代求。

禮拜二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祭司們焚香獻祭。當上帝的百姓目睹這一切的時候,他們開始明白,他們的罪阻隔在他們與上帝之間。他們知道,他們沒有辦法自己直接來到上帝面前,必須來到上帝揀選的人面前,他會代表他們來到上帝面前。當然,舊約的祭司也不過是人。他們也是罪人。他們也要爲自己和自己的罪獻祭,然後才能爲別人獻祭。上帝從來沒有想要這些祭司成爲罪人和祂自己之間的中保。他們不過是將來那位完美的中保的影子。

耶穌在各個方面都活出了完全順服上帝的生命。他從沒有犯過罪,一次也沒有。祂自己沒有罪要認,也沒有罪需要獻祭。耶穌像我們一樣是人,也和我們一樣,在各樣的事上受試探,所以祂能體會我們的需要和我們的軟弱。但是祂從沒有犯罪,祂一直都完全得上帝的喜悅。因爲祂完全是上帝,也完全是人,所以只有耶穌是最完美的祭司。請讀希伯來書7:26-28

希伯來書7: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希伯來書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爲自己的罪,後爲百姓的罪獻祭,因爲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希伯來書7: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爲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爲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