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因此,神将祂升为至尊。”(《腓》2:9a,当代中文译本修订版)
唾沫、掴脸、鞭打、荆棘冠冕,极尽本事的嘲弄、羞辱,全加在被视为人中渣滓、罪犯的耶稣身上。世人以为祂不过是被冤屈苦待,殊不知这是神无尽大爱的彰显与诠释。
人不会在尊荣与羞辱之间,甘心自愿选择接受羞辱,但道成肉身的耶稣竟如此做,自降世就顺服父神旨意,自愿卑微直至死,且死在罗马帝国公开羞辱罪犯的十字架上。
这不合逻辑、毫无尊严的生与死,却是为了满足神对公义的要求,神子自己替代世人因犯罪理当受的羞辱与刑罚。因耶稣受的羞辱,当人接受祂的救恩,不仅罪得赦免,更不用再受因罪带来的羞耻与罪疚捆绑,让他们恢复并活出神造人时赐给人的尊荣,何等自由!何等恩典!
神子耶稣因“此”——这关键的顺服降卑、虚己,神将祂升为至尊。是的,祂原就是至尊至荣的神,一切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都应屈膝跪拜在耶稣的名下,口称耶稣基督是主,将荣耀归于父神(参《腓》2:10-11)。
祷告:感谢你,承受我因罪应受的羞辱与刑罚,使我可以从罪的权势下得自由,并恢复神造我为人的尊荣。求你帮助我,活出这样的尊荣,荣耀你。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