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19你們一直認爲我們是在你們面前爲自己辯護嗎?其實,我們本是在基督裏當着神面前說話。親愛的,一切的事都是爲了造就你們。20我怕我再來的時候,見你們不合我所期望的,而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期望的。我怕有紛爭、嫉妒、憤怒、自私、毀謗、讒言、狂傲、動亂的事。21我怕我再來的時候,我的神使我在你們面前蒙羞,並且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污穢、淫亂、放蕩的事,不肯悔改而悲傷。
第十三章
1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2對那些犯了罪的人和其餘所有的人,正如我第二次見你們的時候曾說過,現在不在你們那裏再次說:「我若再來,必不寬容。」3因爲你們想求證基督是否藉着我說話。基督對你們並不是軟弱的,而是在你們裏面大有能力的。4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我們在他裏面也成爲軟弱的,但對你們,我們將因神的大能而與他一同活着。
接近書信的結束,保羅再三囑咐哥林多信徒要聽他的勸導,否則恐怕他再到他們中間的時候會讓大家感到失望和不高興。保羅強調,他在書信中所做的一切,看似是維護自身的利益,其實是爲了造就他們,並有耶穌基督可以作證(十二19)。當一個人指出自己是當着上帝面前說話,除了要顯示他的自信與光明磊落之外,也表示在上帝以外再沒有更好的證據去證實他所說的一切話。每個信主的人都認定上帝是活着並鑑察人心的(耶十七10),於是訴諸上帝是人最大的憑據,沒有一個真心相信上帝的人會拿祂開玩笑。上帝是慈愛的,同時也是公義的,上帝已把審判世界的權柄交給聖子耶穌基督,到那日各人必按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五10)。於是,當一個人當着上帝面前說假話、發假誓,就要有心理準備上帝必定追究,只是遲早的問題。這是證明一個人有否誠信的最大憑據,舊約有許多假先知的真面目都是因着上帝的審判被揭穿。當保羅已用了許多話爲自己的職事和爲人作出辯護後,都還要指出自己是「在基督裏當着上帝面前說話」。由始至終,保羅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上帝、靠着上帝和爲了上帝。上帝是他最大的肯定、倚靠和憑據,而他亦知道上帝要求人一生忠誠地親近祂,向祂負責任。上帝是愛,不過亦是嫉妒的愛(十一2)。
於是,「在基督裏當着上帝面前說話」同時是一個提示,叫哥林多信徒也當知道自己是活在上帝面前,向上帝負責任。人的內心總是隱藏着的,無論哥林多人聽完保羅的話後有何反應,是否只停留在表面的接受上,保羅並不完全知道,然而他們要意識到自己最終還是要向上帝交賬的。人心確是難測亦不容易被改變,但是行爲總可以用明顯的規則加以若干的約束,而人在這些外在規範上表現如何,或多或少亦可反映出他的內心是如何。保羅在信中勸導他們不要有紛爭、嫉妒、憤怒、自私,毀謗、讒言,狂傲和動亂的事,通通與羣體生活有關,不單純是人內心世界的事。既然是人與人之間相處之道,就需要有外在的規範加以管束。甚麼是「毀謗」?怎樣纔算是「自私」、「狂傲」?每個羣體都各自有它的行爲準則(rule of conduct)去界定,有些說得清楚一點,有些則按通俗或慣例去處理。無論如何,當保羅勸導哥林多信徒不要再有紛爭、嫉妒那些事時,其實也在暗示他們要爲自己的信仰羣體釐定清楚行爲準則,不要再放蕩下去。否則,當保羅再到他們那裏去,看見還有不合他所期望的事,到時就要帶着悲傷的心和上帝的大能在他們當中執行紀律了(十二21;十三4)。然而,這是保羅極不願意看見和發生的事情。
保羅在這個段落再次提到軟弱與大能的問題。保羅喜歡誇耀自己的軟弱,好使基督的恩典和能力可以在他身上顯得完全(十二 9)。這個屬靈原則也適用在執行紀律上面。在執行紀律的時候,人是軟弱的,不單受罰者軟弱,其實執行者也一樣軟弱。執行紀律的人有何軟弱呢?在保羅身上可看到兩個叫他軟弱的地方,一個是看到許多人不肯悔改而內心感到悲傷,另一個是上帝使他在哥林多信徒面前蒙羞或慚愧(十二21)。蒙羞的一個原因是他被迫要作出懲治的行動,而懲治的行動從來都不是令人感到快樂和光榮的事。父母懲罰子女之後,往往也會感到痛心和後悔,而且覺得自己在兒女的問題上也有責任。在執行紀律上,人有軟弱,但同時亦帶着上帝的能力,正如耶穌基督在軟弱中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着上帝的大能仍然活着一樣(十三4)。十字架正是古代一個執行紀律的刑具,保羅用這個事例向收信人說明一個很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刑罰在上帝手中可使人軟弱、謙卑下來,同時也可叫人高升、重新活過來。執行紀律從來不是爲了拆毀人,乃是造就人,讓他/她可以在上帝面前再活一次。爲此,保羅已立定心志再到他們那裏去的時候,若看見甚麼不合他期望的事,必不寬容他們(十三 2)。
思想:
我是否經常意識到自己是當着上帝面前說某句話或做某個決定呢?這個意識有何重要?人內心向上帝負責任與行爲受外在的規則約束,兩者有何關係?教會需要有紀律行動嗎?在執行紀律上面,人在哪裏表現出軟弱?上帝的大能又在哪裏顯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