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因此,我們勸提多,既然在你們中間開始這慈善的事,就當把它辦成。7既然你們在信心、口才、知識、萬分的熱忱,以及我們對你們的愛心上,都勝人一等,那麼,當在這慈善的事上也要勝人一等。8我說這話,並不是命令你們,而是藉着別人的熱忱來考驗你們愛心的真誠。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爲你們成了貧窮,好使你們因他的貧窮而成爲富足。10我在這事上把我的意見告訴你們,是對你們有益,因爲你們開始辦這事,而且起此心意已經有一年了。11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然有願做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12因爲人只要有願做的心,必照他所有的蒙悅納,並不是照他所沒有的。13我不是要別人輕鬆,你們受累,而是要均勻:14就是要你們現在的富餘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勻了。15如經上所記: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
保羅在八1-5舉出馬其頓教會在患難中仍作出超過了能力的捐助行動,目的是要藉助他們的熱誠來激發哥林多教會要辦成供給聖徒的事,而這件事在一年前已經啟動了。就這方面,保羅在八6-15這個段落裏再提出幾個原因,向他們解釋爲何要辦成這事。留意保羅的態度,他不是命令他們要這樣做,乃是在這事上把他的意見告訴他們(八8,10)。奉獻、捐助的事始終要發自人的內心,不能用命令強迫弟兄姊妹去實行。「各人要隨心所願,不要爲難,不要勉強,因爲上帝愛樂捐的人。」(九7) 保羅在這裏雖然沒有明言,這種訴諸自願性質的奉獻態度與耶穌甘願爲世人捨棄生命的行動,兩者是一致的。耶穌不是被迫,乃是自願和積極地走上受苦之路(active suffering)。爲了他人的益處,基督徒也要學習主動自願地作出捨己的行動。在患難中作出捐助正是一種這樣的行動。
雖然沒有明言,保羅在八9提出一個爲何要辦成這事的原因,就含有自願性受苦的意思在內:「你們知道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爲你們成了貧窮,好使你們因他的貧窮成爲富足。」主耶穌爲了我們得富足,甘願成爲貧窮。保羅在這裏使用「富足」與「貧窮」的對比,從上文看主要是指到恩賜、才幹與事奉的熱情方面。因着主,哥林多信徒在信心、口才、知識和萬分的熱忱(或殷勤)上都勝人一等(八7),然而,耶穌基督卻爲了他們紆尊降貴,在地上成爲一個無論能力和尊貴都全然不能與上帝相比的一個普通人(腓二5-7)。爲了別人在主裏面得富足,我們的捐助行動可以去到甚麼程度?這個問題必須由每個基督徒親自在主面前作答,牧者斷不能爲他們定出一個具體的準則。嚴格來說,什一奉獻都不過是一個籠統的指引而已,信徒是否做了什一奉獻便足夠?這個問題沒有準確的答案,一切在於奉獻者的意願如何。於是,奉獻、捐助的事就成爲考驗一個人的機會,從中揭露了這個人的愛心究竟有多真誠(八8)。除了效法基督之外,哥林多信徒要辦成這事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既知道自己在多方面上勝人一等,就應當在善事上顯出愛上帝和他者的真誠也要勝人一等。
最後一個原因是八13提到的「均勻」。這個均勻不是經濟學上貨品需求與供應達致平衡狀態的均衡(equilibrium),也不是倫理學上訴諸人人有基本權利的那種社會平等(social equality)。這種均勻所體現的是一種「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精神,而當中的每一個參與者都會考慮到自身的長遠利益:「就是要你們現在的富餘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是均勻了。」(八14) 要實踐這種均勻,各人都要想到將來,並相信將來到自己有所缺乏時,那些曾經得到幫助的人會有相同的行動迴應。於是,一個緊密的社羣關係是必須的,當中各人有共同的信念和互助互愛的實踐。雖然保羅在這裏沒有進一步解釋,不過讀者可從實踐均勻的條件中想到背後必須有「基督身體」這個社羣神學作爲基礎(林前十二12-27)。正正因爲各人都是一個身體內的肢體,而整個身體是否健康運作就在乎眾肢體的配搭情況,於是每一個肢體都要互相珍惜,彼此尊重。不但如此,身上的肢體,我們認爲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我們不雅觀的,越發裝飾得雅觀(林前十二23)。於是,身體內每一個成員都會顧及對方,爲對方得益處着想,因爲只要對方不好,身體運作不暢順,自己到頭來也會受到影響。因此,從整體利益的角度出發,哥林多教會絕對有必要辦好供給聖徒的事,長遠來說,對基督身體內每一個成員都有好處(這裏隱含一個普世教會的觀念)。「均勻」講求的是整體的好處,着眼點不在個人短暫和現在的利益上。對保羅而言,這是聖經一貫的教導(八15;出十六 18)。
思想:
基督徒爲何要參與奉獻、捐助的事?當看到其他信徒的需要,就算不是自己教會或宗派的成員,我們是否樂意幫助他們呢?究竟「均勻」在說甚麼?在今天的社會中,基督徒如何把均勻的精神實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