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爲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爲神的義。” - 林後 5:21
舊約聖經中的大衛王曾遭受過不少痛苦,我們可以從詩篇38篇 - 這篇被稱爲“大衛的紀念詩”的詩篇中清楚看到。他談到自己受傷和滿身疼痛,朋友和親人離棄了他,仇敵憎恨和控告他,有些甚至想殺害他。他說:這是“因我的罪過。”他說得不錯。
並非每一項罪過都會帶來某種特別的痛苦,並非所有痛苦都是因爲某些罪過引起的;然而,背叛神的法度必然會令我們身受痛苦。因此,身爲罪人的大衛受苦,而當他受苦時,他便開始向神呼求。你或許也能夠明白他的感受。
耶穌肯定明白這一切,我們在詩篇38篇也看到了。是的,這篇詩篇是關於罪的,耶穌從沒有犯罪,然而衪仍然受痛苦。衪受痛苦,是因爲世人的罪,包括我和你的罪,都壓在衪身上,衪在十字架上揹負了極沉重的擔子。那無聲的痛苦、劇烈的心跳、衰微的力量、被撇棄的呼喊 - 全都記載在詩篇 38篇中,也全部顯明在十字架上。
然而,這並非事情的終結。在衪自己的痛苦中,耶穌向神呼喊,神聽了衪的呼求;在第三天,神叫衪從死裏復活,耶穌最終戰勝了罪惡。不錯,儘管我們仍然會犯罪,我們仍然也會因此受苦,但罪再沒有能力使我們與神分開,耶穌向我們保證這絕不會發生。
禱告
耶穌啊,你在十字架上揹負了我們的罪。藉着揹負重擔的痛苦,你釋放我們得自由。你真是一位奇妙的救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