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问 礼拜六

第83問:一切違反上帝律法的罪,都是同等可憎的嗎?

答:在上帝眼中,有些罪因其本身,或因諸般加重情節,比別的罪更是可憎。

禮拜六

基督徒父母的兒女,從小就是上帝百姓的一部分。他們聚集聽上帝的話、共同敬拜上帝的時候,就與上帝的百姓合爲一體。上帝的百姓彼此教導和服侍的時候,就教導並服侍了他們。基督徒父母的兒女從小就反覆聽到福音。他們從小就知道上帝賜下祂的兒子,爲罪獻上爲祭,罪得赦免的唯一出路就是信靠祂。基督教會的孩童,是與爲他們禱告的人們一同成長。

儘管如此,基督徒家庭長大的孩子也可能會拒絕信靠主耶穌基督。他可能反而選擇活在悖逆上帝的罪中。這個罪,要比從小沒有聽過主耶穌基督的人所犯的罪更重。你生長在基督徒家庭中,就要爲你擁有的特權感恩,可千萬別藐視這些特權。要知道,上帝審判你的罪,會比別人的罪更重。一定要確保你的信心是在基督裏,靠着祂承擔上帝的審判。請讀希伯來書10:26-31

希伯來書10:26 因爲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希伯來書10: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希伯來書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希伯來書10:29 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希伯來書10:30 因爲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希伯來書10:31 落在永生 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