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问 礼拜二

第83问: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罪,都是同等可憎的吗?

答:在上帝眼中,有些罪因其本身,或因诸般加重情节,比别的罪更是可憎。

礼拜二

刻意得罪上帝的罪要比得罪人的罪更重。有些得罪人的罪比另一些得罪人的罪更恶。一个罪是否更邪恶,要看它对于别人伤害的程度。在十诫中,禁止我们得罪别人的罪是按照最大的伤害程度(不可杀人)到最小的伤害程度(不可贪恋)的次序排列的。夺取别人的性命比伤害他的婚姻更邪恶。伤害一个人的婚姻比偷窃他的财产更邪恶。请读箴言6:30-35

箴言6:30 贼因饥饿偷窃充饥,人不藐视他,

箴言6:31 若被找着,他必赔还七倍,必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

箴言6:32 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

箴言6:33 他必受伤损,必被凌辱,他的羞耻不得涂抹。

箴言6:34 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

箴言6:35 什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