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創》18:32)
“有50個義人,可不可以不動手?那45、40、30、20,又如何?若僅有10個,你願意憐憫嗎?”亞伯拉罕六次跟耶和華神討價還價、由衷提問,因神告訴他,所多瑪全城的人,即將因罪惡深重被除滅。
而亞伯拉罕深愛的姪兒羅得和他一家,不就在那城裡嗎?在公義的神對全城罪人執行審判前,能否改變祂的心意,亞伯拉罕沒底,憂心中他鼓起勇氣一次次企求,因從他的經驗中,他知道神也是對罪人充滿憐憫的神。 令人扼腕的是,除了羅得,所多瑪城竟沒有其他義人。當天降大火時,僅他與妻女半夜倉皇逃離,什麼都沒了,而他的妻子卻在戀棧回首時,成為鹽柱,令人唏噓。
人心悖離神,伴隨全球趨勢的都市化,罪惡因人們聚集,也越發氾濫、惡化。在我們感嘆世風日下之時,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人的憂心,在神公義憤怒臨到前的企求,提醒神兒女不僅要為所在城市守望,求平安,更要發揮光鹽效應,讓城中的人可以被神的福音更新轉化。
禱告:神啊,讓我對你所愛的罪人,有顆敏銳的心,為他們、也為所在城市守望,求平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