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雅》4:15)
我曾是愛追夢的少年,也曾是躊躇滿志的青年,如今年紀漸長,卻越來越感世事無常,唯有主的旨意才是確定無疑,是我所嚮往、追求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有人做學問,立志先要拿到博士學位,再在某某著名期刊上發文章,以此獲得某所大學的教職;職場人士發誓要拼命工作,得到老闆的賞識,職位幾年得以晉升;從事投資者,決定買這個股票或基金,盼望一段時間後,收益翻番;準備退休的,希望早日獲得財務自由,將來在某某度假勝地置買產業,以享受晚年……
世界鼓勵人們持有夢想,認為這樣的人有雄心、有追求。然而,聖經對此卻持負面的看法。為什麼?
人們為明天做計劃、努力做事,以期來日回報,似乎無可厚非。然而,神提醒我們,第一,人不知道明天的事情,只有神掌管明天。第二,人的生命極其短暫,唯有神掌管生命。撇開掌握時間的神去談明天,是虛妄;離開生命之主去安排生命,是張狂。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說,那我就啥也不幹了,這樣就不得罪神了。但聖經卻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知惡為之是罪,知善而不為亦是罪。
其實,神希望的,就是我們將自己交付於祂,也將明天完全交託在祂的手上。信靠祂,既不是驕傲妄為,也不是懈怠無為,而是凡事為祂、忠心於祂,像僕人服事主人一般。我們不是不可以做計劃,而是在做計劃時,尋求神的引導;在執行時,尋求祂的同在;最後,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謙卑領受,並歸榮耀給神。
禱告:主啊,你是明日之主,生命之主。求你賜我們謙卑,免得我們陷入無知、狂妄之中。賜我們力量過好今天,在每一件小事上忠心,服事身邊的小弟兄。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