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問: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從基督領受什麼恩惠(益處)?
答:在復活的時候,信徒既然在榮耀中復活,就在審判日當衆被主承認,判爲無罪,並在充分以上帝爲樂中完全蒙祂賜福(完全得蒙上帝賜福,完全以上帝爲樂),直到永遠。
禮拜四
那麼不是信徒的人怎麼樣呢?在復活的時候,他們會發生什麼事?聖經教導說,凡是曾經活在世上的人,都會來到上帝面前受審判。人一生所做的、所說的、所想的都將真相大白。上帝會按照人的行爲來審判各人。如果法官是個普通的人,將我們與他人比較,那麼我們中間有些人會像是壞人,另一些人像是好人。
但是上帝是完美的法官。祂只會將從未違反過任何一條誡命的、完全順服祂話語的人,判定爲好人。那你想,世上有那麼好的人嗎?任何一個人,哪怕只違背了上帝的一條誡命,就在祂面前成爲有罪的,就該受祂的審判。耶穌爲所有信祂的人承擔了罪責和刑罰。祂替他們承受刑罰,他們將永遠不必面對上帝的憤怒。
聖經說,信徒的名字記在生命冊上。他們是罪人,但是因爲他們信靠耶穌來把他們從罪惡中救出來,所以上帝在審判日,宣告他們無罪。這是在復活時,信徒從基督得着的另一個恩福。請讀啟示錄20:12-15。
啟示錄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啟示錄20: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啟示錄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