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 無知之罪
法蘭斯.貝克(Frans Bakker)

祭司要爲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爲這是錯誤(原意無心之失)。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併奉到耶和華面前。(新譯本)

——《民數記》15:25

出現在《民數記》15章25節的“錯誤”即“無心之失”(ignorance)這個詞,是指人在無知或愚昧狀態下所犯的罪,這意味着當人犯此罪時,並沒意識到這是罪。但沒有人會因犯下此罪就無罪。我們可以做很多事,或留下很多未完成之事,我們懷着最好的意圖,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爲不能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想象一下,如果主只饒恕那些我們認識到的罪會怎樣。從你年幼時開始反省,你就會發現有許多那樣的罪。但除了我們能意識到的罪,還有一些我們不以爲是罪的錯誤,那在上帝面前始終是一種顯然的罪。

一個認識到自己罪惡的罪人,不會停止爲他的罪憂傷哭泣,因爲他總還有一些隱藏之罪,甚至是自己意識不到的。詩人在《詩篇》19篇12節提到這些隱而未現的過錯。即使有恩典遮蓋一個罪人已知的罪,他仍有可能因爲沒有意識到的錯誤而處於失喪的境地。這就是爲什麼,這些無心之失必須從主面前得到赦免的原因。從這裏的經文中,我們也能看到上帝要求爲曾經犯下的無心之失獻祭。上帝聖潔的律法要求懲罰所有的罪。人永遠也不能用無知來掩蓋他的罪。

因此,那爲贖罪所流出的血,遠超過一個罪人能意識到的罪。自以爲可以找到一個理由在此事上安心的人有禍了,因爲當我們認識到,即使是無知狀態下所犯的罪也需要贖罪時,便會對自己和自己的行爲變得恐懼戰兢。我們擔心不確定自己到底是誰,擔心我們將會在無知中讓上帝的聖靈擔憂。那時我們會說:“神啊,求你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裏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篇139:23、24)

但是,看哪,現在我們讀到上帝的話:“他們就必蒙赦免”,所以主已經想到了我們沒有意識到和沒有承認的罪。上帝的愛還能比這走得更遠嗎?只是以色列人必須爲他們的未知之罪獻祭。上帝仍然爲這些罪向祂的子民要求祭祀之物。祂不是需要用於祭祀祂的祭物,而是要人發自內心的祭,這樣我們才能在鄰舍無意中使我們深覺憂傷時,饒恕他們的無心之失。當這種在無意中犯的罪變成在上帝面前的罪時,就要獻上發自內心的祭。上帝所要的正是這樣的祭,這果子也正能辨別到底這是什麼樣的信仰之樹。

罪人因爲無知之罪而成爲更大的罪人,大過他自己所能認識到的。但是仍然沒有理由絕望,因爲上帝已經提供了唯一的祭物,足夠爲我們的罪付上贖價。不要再爲無知之罪找藉口了,當上帝的祭物被釘上十字架時,祂的第一個祈求就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爲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我們需要耶穌,祂是我們的大祭司。祂也爲那些無心之失而死。在祂的代求工作中,祂想到了我們在無知中所犯的罪。上帝的救贖之工是何等偉大!如果罪變大,救恩也變得更大。就這樣,盲人被引領到他們所不知道的路上,因爲有遠比他們所知道的更多的事,需要被饒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