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問:第十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吩咐我們當對自己的境況全然知足,用正直、仁愛的精神對待鄰舍及其所擁有的一切。
禮拜六
我們已經看到,“不可貪戀”這條誡命叫我們要全然滿足於我們生命的景況。它也吩咐我們要對他人和他人的財富“有正直、仁愛的心”。耶穌告訴我們,我們無論想要人怎樣對待我們,我們就應該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這就是我們對待他人及其財富的正直仁愛之心。 請讀羅馬書12:9-16。
羅馬書12: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羅馬書12:10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羅馬書12:11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
羅馬書12:12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羅馬書12:13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羅馬書12: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羅馬書12: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羅馬書12: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爲聰明。
如果我們想要被人尊重,如果我們樂意領先,那麼當別人得到榮譽,或者當別人得獎的時候,我們也應該高興纔是。既然我們喜歡擁有某些東西,那麼當別人擁有那些東西的時候,我們就應該高興。如果我們盼望我們更漂亮、更健康,那麼我們就應該爲漂亮、健康的人感到高興。我們也看到,當我們看這條誡命的時候,我們發現自己是何等地背離上帝的律法。對我們來說,嫉妒別人遠比爲別人高興來得更輕鬆、更自然。我們的心是何等地邪惡。我們以各種方式違背了上帝的律法。我們何等需要一位救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