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问 礼拜四

第80問:第十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吩咐我們當對自己的境況全然知足,用正直、仁愛的精神對待鄰舍及其所擁有的一切。

禮拜四

我們可以全然滿足於我們的景況,因爲上帝告訴我們,什麼是最重要的。金錢、才幹、外貌、健康,都不是生命中最最重要的。我們大都相信,如果我們的錢財再多一點點,如果我們擁有我們真心想要的某種東西,我們就會知足。或許是健康的身體或者更漂亮的牙齒,就會叫我們知足了。這些東西不會叫我們滿足的。我們不會在金錢、財富、健康、美貌中找到滿足。上帝創造我們,叫我們認識祂、愛祂、榮耀祂。只有當我們擁有了用來愛上帝榮耀上帝的事物,我們才能真正滿足。

有一個人來到耶穌那裏,很不開心,因爲他的哥哥不願跟他分家產。他想讓耶穌吩咐他哥哥分家產。不過,耶穌卻想叫他知道,即使他從哥哥那裏得到了他想要的錢,他也並沒有得到真正重要的東西。請讀路加福音12:13-21中的故事。

路加福音12:13 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
路加福音12:14 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
路加福音12:15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爲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路加福音12:16 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路加福音12:17 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路加福音12:18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路加福音12:19 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路加福音12: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路加福音12:21 凡爲自己積財,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