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問:第九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九條誡命吩咐人(當)維護並促進人與人之間的誠實,以及我們自己和鄰舍的好名聲(名譽),尤其是在作見證時更當如此。
禮拜六
每個人都願意有好名聲。我們都情願相信別人對我們有好的看法。我們願意瞭解到,別人之所以願意叫我們做某個工作,是因爲他們確信我們能做好。但是保護自己名聲的最重要理由,不是因爲我們喜歡好名聲。我們保護自己名聲的最重要理由是,如果我們是基督徒,人們看到我們所做的,就會想到上帝。如果我們口裏承認是基督徒,卻有撒謊或不良的名聲,人們就會藐視上帝,這樣我們就羞辱了上帝。上帝是純一、聖潔、良善的。我們永遠沒有辦法用我們的生命,來向人展示上帝的真實良善程度,但是我們總是應該盡力行善。當我們留心照着該行的去行,人們會將榮耀歸給上帝的。請讀馬太福音5:14-16。
馬太福音5: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馬太福音5:15 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馬太福音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爲,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