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你的聖山,到你的居所!我就走到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裡。神啊,我的神,我要彈琴稱讚你!”(《詩》43:3-4)
在教會生活中,當我們要去做點什麼,大到獻身傳道,小到參與某一個服事,你會面對人的邀請、環境的需要,不要忘記最最重要的,是神對你的呼召,給你的感動。
只有如此,有一天山河變色,你覺得自己走不下去了,你至少還可以哭到神的面前,就怕神說:“孩子,我從來沒有叫你去過。”
但若是來自神給你的呼召,即使環境變了,即使曾熱情邀請你的人臉色不再好看,即使到了聖經說的“圈中絕了羊,棚中也沒有牛”時,神也不會背乎自己,祂仍然對你負責,因為祂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如果你的心裡還耿耿於懷過不去,你可以因著神的真實和亮光,到祂的祭壇前獻祭,不是獻什麼貴重的祭物,而是把捨不得的還在自憐自艾中的自己獻上,當你死去了自己,神的喜樂就會立時充滿你。
禱告:主啊,不要讓我把你賜給我的“以撒”當作偶像,放在了你的位置上; 主啊,不要讓我太看重人的讚賞,因為讚賞過後,自然就會有憂悶和煩躁; 主啊,不要讓我因愛易變的人、事物,而賠上了永遠的耶穌,讓我尊主為大,以神為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