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照亮
麦耀光

箴言廿16-30

16谁为陌生人担保,就拿谁的衣服;谁为外邦人作保,谁就要承当。

17靠谎言而得的食物,令人愉悦;到后来,他的口必充满碎石。

18计谋凭筹算立定,打仗要凭智谋。

19到处传话的,泄漏机密;口无遮拦的,不可与他结交。

20咒骂父母的,他的灯必熄灭,在漆黑中。

21起初很快得来的产业,终久却不是福。

22你不要说:「我要以恶报恶」;要等候耶和华,他必拯救你。

23两样的法码为耶和华所憎恶,诡诈的天平也为不善。

24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人岂能明白自己的道路呢?

25人冒失地声称:「这是神圣的!」许愿之后才细想,就是自陷圈套。

26智慧的王驱散恶人,用轮子滚过他们。

27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内心深处。

28慈爱和诚实庇护君王,他的王位因慈爱而立稳。

29强壮是青年的荣耀;白发为老人的尊荣。

30鞭伤除净邪恶,责打可洁净人心深处。

「耶和华」的名字在第二十章出现了6次,而其中3次连续在第22-24节中出现,被称为三句耶和华箴言,经文这样说:「你不要说,我要以恶报恶;要等候耶和华,他必拯救你。两样的法码为耶和华所憎恶;诡诈的天平也为不善。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人岂能明白自己的路呢?」这里指出,智者期盼读者能信靠神的判断和祂的主权。第22节描述人的「以恶报恶」,有别于十七章13节的「以恶报善」,看似是层次升级了。在这里读者或许期待神出手,给恶人报应。可是,智者却指出要等候耶和华。那么,是等候神惩罚恶人吗?不是,乃是等候神出手拯救和帮助。在创廿六记载了一则事迹,当以撒寄居在基拉耳时,被人欺负,屡次被当地人塞住他挖出来的水井。他并没有以恶报恶,乃是退让。他生命的美好见证让当地人看见耶和华与他同在 。

第25节:「人冒失地声称:『这是神圣的!』许愿之后才细想,就是自陷圈套。」虽然耶和华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这一节,但是我们看出敬拜者是向上主许下愿望或誓言。智者在这里告诫读者不要轻易、草率、或冲动地立下一个超过自己真诚想要献上的愿或承诺。若先把「归神为圣之物」(新译本)献上,然后才重新仔细考虑,这是危险的。为甚么呢?这就正如士师耶弗他因没有慎思而立下了誓言,就成为日后以色列人的鉴戒。他鲁莽地向神许愿,若神使他得胜,「无论谁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要归给耶和华,我必将他献上作为燔祭」(士十一30-40)。怎料首先出来迎接他的,竟是他的独生女儿!耶弗他的誓言为自己设下了圈套,他冒失的立愿,使自己陷入痛苦中!

第27节:「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内心深处」。这一节所提到的词汇,有灵、灯、鉴察和深处等,而这些词汇在《箴言》较早的篇幅中早已出现过。提到「灵」,在创二7指出神创造亚当后,祂「将生命之气吹进他的鼻孔,这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而灯是照明的工具,这喻为照亮房间,照亮阴暗的角落。大卫曾向神祷告,说:「你必点亮我的灯;耶和华-我的神必照明我的黑暗」(诗十八28)。有译本将「灵」翻译为「良心」(吕振中和现中),就是良知好像灯一样,可以检视人内心深处。

思想:

(1) 在许愿一事上,反思传道者的提醒:「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传五5); (2)我们的灵和良知需要神的话光照,让诗一一九105「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成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