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 启 11:3
这个故事中的那“两个见证人,”代表神赋与衪教会的地位和目的,与此相仿,代表每一个相信耶稣的人。教会是一个作见证的群体-这是我们的本质和我们的使命;我们彼此作见证,又向我们的社群作见证,见证如何能过着“靠圣灵行事”(加拉太书 5:25)的生活-“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 6:8)。我们如此行,是因为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盐。… 你们是世上的光”(马太福音 5:13-14)。我们正是衪的见证人。
我们需要让这个身份来厘定我们是谁。我们时常都限制了神赋与我们的身份;我们习惯了视传道人、宣教士、院牧、和布道家为全时间为神的国作见证的人。然而,神并不这样来区别人,所有凭信心来到耶稣那里的人,都接受了那差派我们到世上作见证的圣灵(马太福音 28:19-20)。修屋顶的人、学生、护士、矿工、厨师、义工-所有人-都蒙差遣,去分享在耶稣里、藉着耶稣、为了耶稣而得新生命的好消息。
那“两个见证人”没有穿上最时尚的名牌服装。神给我们穿上粗布衣;这是一个含蓄但又犀利的提醒,就是我们需要和每一个人那样,饮于同一个悔改和赦免的泉源。我们怀着谦卑的心去作见证,而不是怀着自以为义或骄傲的心态。
###祷告
耶稣啊,感谢你,让我们有幸成为你的见证人。求你保守我们有谦卑的心。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