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见证
陈韦安

经文:约翰福音三11a

11a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

经文回到「见证」这个话题——它是约翰福音第一章的主题。耶稣一直向尼哥德慕讲述真理,跟随他的门徒也是如此。这里,对话用了「我们」这个众数用字。为什么呢?有人认为「我们」泛指耶稣与他的门徒。不过,这说法未必完全正确。如果回到这段对话的起初,尼哥德慕对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此,这里所讲的「我们」,可能正正回应犹太人群体的「你们」。

因此,约翰福音作者记载耶稣这句话「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似乎不仅是耶稣以及当时跟随他的门徒,更同时包括任何耶稣基督的见证群体——基督教会。与犹太人拉比不同,基督教会的见证建基于他们知道、经历过的上帝;与犹太人拉比不同,基督教会的见证不是建基于虚空理论的教义,不会因此希奇的说:「怎么能有这些事呢?」(2:9)

这正是基督教会见证的重点。基督教会的见证乃是我们生命的见证,是我们重生后,自己所体验的上帝。事实上,整卷约翰福音都在见证一位他们经历过的上帝。这「经历」可能是亲眼看见的耶稣、亲耳听见的教导、亲身经验的圣灵大能!这些「我们知道的、我们见过的」,都是我们的生命。

思想:

今天,借此机会反思一下你的见证。所谓「见证」,不是纯粹那个洗礼时候的「得救见证」,而是你信主后每一天所知道的、所经历过有关上帝的见证。这见证不只是过去,而是从过去到现在;这见证也不只是一次性的,而是每天不断日积月累的。因此,你能够分享的见证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