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 可 12:30
文士向耶穌提問,哪一條是最要緊的誡命。他想要考考耶穌,他甚至可能在嘗試抓住祂的過失。
然而,在這個經典的教訓中,耶穌指出,盡心竭力來愛主我們的神,是我們應做的一件最首要的事。有些矛盾的是,愛不能夠被命令,但是,盡心、儘性、盡意、盡力去愛神,就成全了所有誡命的目的。這是一個神聖的邀請,它邀請我們以愛神作爲我們一生的目標。
我們的心按照尊崇神的節奏跳動,我們的心與誡命互相呼應,但我們不是單單爲了恪守誡命而遵從神,我們的目標乃是因爲尊崇神而守誡命。
我們的靈性、我們永活的靈,讓神在我們生命中居首位。我們本可以選擇服事自己,然而,把生命獻給神這位生命的主豈不好得多嗎?
我們的意念思考的模式,能塑造將要發生在世界上的事。意念是具有創造力和能動力的,如果我們凡事都訓練自己的意念去榮耀神,我們便能夠按照彰顯神國的公義和美善的方式塑造這個世界。
我們的能力指引我們把所有的資源都投入在成就神的旨意上。我們若把我們的錢財、技能、人際關係、影響力、才幹等等,用來愛神和尊祟神,它們便能產生最大的影響力。
禱告
耶穌啊,求你幫助我,更深明白你的旨意,更願實踐盡心、儘性、盡意、和盡力去愛神的命令。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