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可》3:14)
在教會歷史中,宣教運動的展開,跟與神同在、等候得力、禱告復興有密切的關係。
靈修是回應神的邀請,來享受與祂的相交;宣教是順服神的差派,去作祂的見證。
靈修和靈命建造的目的是心意更新,“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參《腓》2:5)。基督的心願是“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參《太》28:19-20)。因此,缺乏宣教意識的靈修是不完備的,不能滿足基督的心意。
宣教行動的目的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宣教者本身若缺乏豐盛生命的體驗,會像瞎子領瞎子或“小孩子開大車”。宣教者(傳道人)若缺乏靈修,也會陷入“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的危險中(參《林前》9:27)。按我自己的經驗,如果有一段時間我沒有正常的靈修和成長,我照樣可以忙碌地講道、約談,也可以得到一些掌聲;但對別人生命與事奉的果子,將缺乏深遠的影響。
戴德生的傳記中,記載比他年長17歲,早他4年到中國的屬靈導師賓惠廉(William Burns):“他對神的話語極其愛慕,生活聖潔可敬,並且與神緊密相交。幾個月來與他在一起,使我受益非淺。”賓惠廉“以祈禱為呼吸,以神的言語為飲食,深深的感覺神的同在。”因此他能留下一句名言“Always be ready”,“你要隨時準備好,對神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這是靈修與宣教結合的榜樣。
禱告:主啊,幫助我在靈修中緊貼天父的胸膛,跟隨基督的腳蹤,聆聽聖靈的微聲;好讓我與三一真神同步同心,得著萬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