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 披戴基督
Bob & Debby Gass

“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約翰福音14:12

讀讀有關耶穌的生平事蹟,感覺不錯。不過,若你看到某人活出祂的生活方式,這就被稱爲“披戴耶穌”。祂的生活方式成爲了現實,而不僅僅是某個歷史人物的寫照。這不正是人們所追尋的嗎?甘地曾經說過,如果他能遇到一個像基督那樣的基督徒,他也會成爲基督徒。遺憾的是,他所認識的基督徒們攜帶武器,奴役他及他的國人。然而,事情不必變成那樣。耶穌說:“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而且要做更大的事。”也許你在琢磨,我們怎麼可能比耶穌做更大的事呢?是這樣的:耶穌作爲人生活在世上時,一次限定在一個地方,而蒙祂救贖的子民能夠在全地擴展祂的事工。

那麼,耶穌有什麼樣的心腸呢?首先,祂心存憐憫,沒有定罪。你還記得那個在通姦時被捉到的女人嗎?當法利賽人正想用石頭打死她時,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吧。”(約翰福音8:7)哇!耶穌指的是誰?法利賽人或宗教領袖?不,耶穌指的是祂自己!祂是唯一沒有罪的,卻沒有拿石頭打那女人!如果你想知道何謂“披戴基督”,就看看《聖經》列出的聖靈想要在你的生命中結的九種果子(或說像基督的品行):“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