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 經濟及地位損失
高銘謙

經文:哀五2-10

2我們的產業歸陌生人,我們的房屋歸外邦人。

3我們是無父的孤兒,我們的母親如同寡婦。

4我們出銀錢才得水喝,我們的柴也是用錢買來的。

5我們被追趕,迫及頸項,疲乏卻不得歇息。

6我們束手投降埃及和亞述,爲要得糧吃飽。

7我們的祖先犯罪,而今他們不在了,我們卻擔當他們的罪孽。

8奴僕轄制我們,無人救我們脫離他們的手。

9因曠野有刀劍,我們冒生命的危險才能得糧食。

10因饑荒的乾熱,我們的皮膚熱如火爐。

耶利米哀歌五章1節提到「我們的凌辱」,而2-10節便描述「我們的凌辱」的內容主要是經濟與地位的損失。

首先,2節提到「我們的產業」與「我們的房屋」,這些產業就是指祖宗遺留下來的土地(申四38二十五19二十六1),就是昔日約書亞攻佔迦南地之後十二支派所分得的土地及產業,這些產業都是神按照盟約的應許賜給以色列民的土地,並非由以色列民靠自己的力量所獲取的(書二十四13),然而,當以色列民不按照律法而行,效法迦南人行可憎的事,土地便會把他們吐出來(利十八24-30),亦即是被擄的意思,所以,被擄的出現便正正應驗了律法的預言,以色列民會失去「我們的產業」與「我們的房屋」。

4節說明「我們的水源」與「我們的木材」,這些本來都是百姓不用花錢便可以免費地在迦南地獲取的,可是在被擄的日子,他們卻要花錢買這些天然的資源。6節提到錫安居民的地位下降,因爲他們經歷饑荒,所以便賣自己給埃及和亞述,成爲他們的奴隸,重複昔日以色列民在埃及地作奴隸四百年的光景,並在8節說明本來被稱爲奴隸的人民卻竟然管理以色列民,他們的地位比奴隸更卑微。9節再次提到經濟上的損失,昔日很輕鬆便可以得到糧食,現在卻要冒生命的危險纔有糧食,這都是因爲「曠野有刀劍」,這些曠野的刀劍相信就是指貝都因人(Bedouin)的搶劫集團,他們會在曠野劫掠猶大人。因此,整段經文談到最多的,就是經濟及地位的損失,這些都成爲被擄的以色列民的羞恥。

昔日耶和華給予以色列民有產業、天然資源、平安、高尚的地位、神聖的身份等等,當他們擁有這一切時,卻往往忘記了這一切看似理所當然的東西都是耶和華所給予的禮物,若果以色列民只着眼經濟與地位,把耶和華所賜的禮物視爲偶像,他們便忘恩負義,便不再敬畏背後賜恩的神。神有權取回一切的經濟及地位的恩典,問題就是我們是否認定這些禮物若果沒有神,一切都徒然呢!

思想:

我們是否視經濟與社會地位爲人生最重要的東西?甚至將這些的位置放得比耶和華更高?由今天開始,重新調整這些東西的位置,決不把一切東西高過耶和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