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 錫安的蒙福與以東的咒詛
高銘謙

經文:哀四21-22

21住烏斯地的以東啊,儘管歡喜快樂,苦杯必傳到你那裏;你要喝醉,裸露自己。

22錫安哪,你罪孽的懲罰已經結束,耶和華必不再使你被擄去。以東啊,耶和華必懲罰你的罪孽,揭露你的罪惡。

耶利米哀歌第四章21-22節是全章的結束,但卻與前文的主題與風格截然不同,因爲它描述了錫安的盼望,21節描述以東人要遭遇苦難,22節卻描述錫安的刑罰將會結束,必不被擄去。

21節與22b節的主題就是以東的審判,21節以「以東的女子」作開始(和修本作「以東」),這描述是有意與「錫安女子」作對比,兩者都用「女子」,就是要說明軟弱與不堪一擊,昔日錫安尤如女子一樣軟弱及被毀,以東也會與錫安一樣成爲女子般軟弱而被毀。爲何經文要提到以東?這是因爲以東(以掃的別名)雖爲以色列的親哥哥,但當錫安被毀時,他們卻興高采烈地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詩一三七7),以東不但沒有幫助以色列,他更在耶路撒冷被毀時幸災樂禍,所以以色列民都期望以東能有報應。現在,21節便指出當初錫安的苦杯要傳到以東,以東要喝醉並裸露自己,這與一些其他舊約的故事吻合(創九21哈二15),指出神的咒詛與審判要臨到以東。

相反,22節指出錫安要受的刑罰將會完結,神必會使錫安不再被擄,代表錫安的刑罰最終會有完結的一天,這是根據盟約的條款說明,若果錫安願意悔改,盡心儘性歸向耶和華,耶和華便會使被擄的迴歸耶路撒冷(申三十1-6),這便是盟約的盼望,雖然錫安不知道這一天的來臨之確實日子,但錫安卻可以肯定這一天一定會臨到。可是,22b節卻同時指出耶和華必刑罰以東,揭露她的罪惡的同時,卻沒有說明他們的刑罰有一天會過去,所以便暗示以東沒有機會可以在被擄中迴歸,這與瑪拉基書的信息一致(瑪一1-5)。

思想:

黑暗的日子總有一天會過去,因犯罪而來的刑罰總有一天會挪開,因爲耶和華是信實的主,祂必履行盟約的盼望,只要願意來到神面前認罪悔改,咒詛的光景始終有逆轉的可能。可是,若果不悔改,情況就如以東一樣,她昔日如何取笑以色列,現在她所取笑的東西也會同樣地落在自己身上。到底我們願意成爲悔改的錫安,還是成爲幸災樂禍及死性不改的以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