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5她的敌人作主,她的仇敌亨通;耶和华因她过犯多而使她受苦,她的孩童在敌人面前去作俘虏。
第二章
14你的先知为你看见虚假和粉饰的异象,并未揭露你的罪孽,使你被掳的归回;却传给你虚假与误导人的默示。
第三章
43你浑身是怒气,追赶我们;你施行杀戮,并不顾惜。
第四章
13这都因她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城中流了义人的血。
第五章
16冠冕从我们的头上掉落;我们有祸了,因为犯了罪。
耶利米哀歌记载了一位诗人经历耶路撒冷被毁以及民族被掳的哀情,这哀情何止是失去物质及建筑物的悲伤,更是对他的上主进行质问、投诉、吶喊与祷告,他不像新闻报导一样,客观及冷静地报导事情而已,而是以他百分百的感情投入来表达人性存在的威胁,以及对他所看见的东西表现他的悲情。哀歌是一种向神祷告的自白,当中有文学的情操,但却不能遮掩澎湃的情感;当中有神学的确信,但却不被既有的神学框架阻碍诗人描写现实的残酷。诗人就是活在信仰的理论与现实的经验之间的张力,表达了他人性的双重整全性(double integrity):一方面,诗人完全接受自己属于盟约的子民,并以盟约的条款来解释被掳的祸患(申二十八章),认定被掳是因为以色列民犯罪得罪神所带来的后果,但另一方面,他却不会因而放弃活出自己真实的感受,他向神投诉与质问,真情流露地发出哀情。这样,诗人两方面的整全性都在哀歌中表达出来,满有张力与矛盾,但却是真实的他。
这两天的灵修,我们会说明哀歌中关于盟约信仰的确信与盼望,这是第一方面的整全性。第三天的灵修会默想悲哀质问的整全性。
申命记二十八章告诉我们盟约的条款,指出遵守耶和华的律例典章便有福气(申二十八1-14),而违反耶和华的律例典章便有祸患(申二十八15-68),而在祸患的描述当中,被掳及其有关的灾害充斥着最严重的祸患描述中(申二十八36-37、49-57、64-65),而申命记二十八章中这些经文的描述也在耶利米哀歌中多处出现,这说明耶利米哀歌早已对眼前所经验的苦难有一个神学诠释:以色列民之所以被掳、城市被毁、城内居民受欺压及强暴,完全是因为以色列民违反耶和华的律例典章日久,神不断差派先知呼吁百姓悔改,但百姓总是不听,最后便到达不能挽回的地步,便差派巴比伦入侵耶路撒冷,掳走耶路撒冷的居民,把以色列民分散在列国中。因此,苦难的原因就是犯罪(这点是哀歌的确信,哀一5,二14,三43,四13,五16),神便按照盟约条款的应许,把被掳的灾害临到百姓身上,这样,哀歌中的苦难是盟约条款而来的苦难,苦难被定义为耶和华履行祂盟约的应许,降祸给违反耶和华律法的百姓,无论苦难有多苦,诗人也不否定这神学,他还是相信盟约与应许。
思想:
很多时我们只要福气而不要咒诅,可是耶和华是盟约的主,祂所定的约有福气与咒诅的两面(申二十八章),我们不可二择其一,一定要照单全收,这才叫我们明白耶和华降福与降祸的主权,并在祸患中看见神严厉的管教,这管教并非情绪化的管教,而是上主履行盟约条款的忠实,并爱祂子民而有的承诺,若果我们不愿接受管教,我们岂不是视自己为放任的野孩子,而不是承受产业的神的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