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 第八段教導 (三)–享受配偶的愛情
麥耀光

經文:箴言五15-23

15 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裏的活水。

16你的泉源豈可溢流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到街上?

17讓它們惟獨歸你,不可與陌生人同享。

18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愛你年輕時的妻子。

19她如可愛的母鹿,如優美的母羊,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滿足,願你常常迷戀她的愛情。

20我兒啊,你爲何迷戀陌生女子?爲何擁抱外邦女子的胸懷?

21因爲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華眼前,他察驗人一切的路。

22惡人被自己的罪孽抓住,被自己罪惡的繩索纏繞。

23他因不受管教而死亡,因極度愚昧而走迷。

智者在7-14節談及姦淫的禍害後,就轉到15-20節談及夫婦關係中的性福樂。現代人讀今天的經文時,或許有點不自在,一方面是因經文有不少性關係的隱喻,另一方面又明顯描繪女性的身體。然而,性是上帝給人類的,只賜給夫婦享受,因此,性是聖潔和純潔的。智者教導眾子們如何迴應性需要及合宜地看待夫婦間的性關係,以及與配偶建立美滿的性親密(15-19節)。

智者激勵眾子應忠於自己的配偶,並積極地使雙方建立和享受美滿的性關係。學者指出這裏的經文用了幾個隱喻,來表達夫妻的房事,給配偶帶來性滿足,以及強調夫婦性關係的排他性。15-16節的「水」意象夫妻間親密的性關係,而「池」則意指夫婦的房事,使性慾得到滿足(歌四15)。智者挑戰當時的丈夫爲何會「泉源漲溢於外與河水流在街上」(16節)呢?就是他們不應嫖妓或通姦有性行爲,而是應與自己配偶有親密性關係。經文清楚指出夫婦的性事是有排他性,「不可與陌生人同享」(17節)。

聖經太露骨了,房事是難於啟齒的。然而,聖經就是要清楚說明丈夫與妻子之間愛情的純真。雖然聖經有坦率而具性愛色彩的表達,但婚姻中愉悅的性生活是神所賜的。夫婦可以體驗到伊甸園的境界嗎?就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二24-25)。

在結束時,智者不厭其煩地提出只可與配偶互擁,享受愛情。千萬不要擁抱非配偶的胸懷,或落在他人的懷抱裏。21節智者提醒眾子:耶和華鑑察人的行爲,意思是:縱使人不曉得自己的所作所爲,耶和華還是知道他擁抱了陌生女子,因爲這些事看在神的眼裏!

神是一位全知的主宰,也是一位公正的審判官,祂不單鑑察人的行爲,並且更審判人的行爲。惡人(包括誘惑人及殘忍之人)的罪孽,將受到報應(22)。愚昧人設下陷阱使人喪命的罪(23),將受到懲罰。

思想:

(1) 反思這經文:「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共眠的牀也不可污穢,因爲淫亂和通姦的人,神必審判。」(來十三4); (2) 爲婚姻中的貞節、期待、滿足、界線、愛情、愉悅等向神感恩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