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26-30)
閉上眼睛,讓我們來思考一下:來到教會的人都是怎樣的一群人呢?有智慧?有氣量?有仁愛?……或許你心中會出現許多美好、正面的詞匯。
但我看《使徒行傳》時,我觀察到,這些來就近福音的人,他們當中有原來抵擋福音的、有身體殘缺的、有心懷不軌的、還有想求能力的……若你身邊圍繞的是這樣一群人,會不會讓你寢食難安?可是福音確實就在這樣一群人中間傳開了,不僅傳開,並且讓這群“心懷不軌”的人俯伏在祂大能的權柄之下。
今天,我們被福音吸引,因為福音不僅是他們的答案,也是我們的答案。從神的恩典中,我們看到自己本來被創造的那個形象:一個完美的、自由的、不受約束的、滿有榮耀的形象。
恩典是神用來挽回我們的禮物。恩典如溫暖的陽光,明亮柔和,照亮人心中的黑暗,又將人帶入光明中。而律法好像監獄裡的冷光燈,審訊官在前面,舉著這一盞冰冷的燈,燈光照射出我們的內心,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被傷害,被冒犯,以至於趕緊逃避。
我們的教會為社會帶來的是恩典還是律法呢?現實是,我們願意選擇恩典,可是常常卻被律法絆住腳。作為基督徒,我們用“律法”的眼睛去觀察、評判周圍的人,長此以往,我們對人的愛心越來越少。
舉一個例子。我所讀的大學不允許喝酒,這條“律法”漸漸深入人心,以致後來我們所表達出來的福音,就包括了“信耶穌就要戒酒”這一條。當然,如果某人有酗酒的問題,要求他戒酒,無可厚非。可是“信耶穌就要戒酒”不是一個條件關係,似乎非要戒酒,才能成為基督徒。殊不知,這很有可能引導人落入律法主義的教條中。
但恩典所產生的果效是由內而外的。我的奶奶在80幾歲時,忽然有一天決定戒煙,家人很奇怪,因為沒有人提醒她戒煙,問她什麼原因,她回答說:“耶穌愛我。”沒有其他原因,也不需要講大道理,就是因著她體會到耶穌的恩典,所以她決定放棄這個對身體有害的習慣。
親愛的朋友,也許你我在某些方面的問題是固執的,看起來難以改變;又或者我們害怕改變,害怕內心的黑暗被揭露。然而這位神是溫柔的光,祂刺透黑暗,又帶來安慰,祂不僅給我們力量離開黑暗,還點亮我們對永恒,良善的渴望。祂不強求我們改變什麼,卻用恩典讓我們醒悟,而且最終賜我們力量改變,讓我們明白,祂不是為了約束我們,而是帶我們進入釋放。
禱告:主啊,在律法中,我們看到我們的敗壞,但在恩典中,我們看到你的救贖,你無限的憐憫!藉著恩典,我們成為新人,成為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讚美你這樣的恩典!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