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人爲子孫留下產業。(箴言13:22)
許多人不願立遺囑;在潛意識裏,他們害怕一旦這麼做,就會“兌現籌碼”了。然而,這不是《聖經》的觀點。經文說長壽是上帝給我們的應許之一:“敬畏耶和華的享長壽。”(箴言10:27)一旦認識到這一點,有個重要的問題請你回答,宜早不宜遲:假如你明天離世,你的金錢、房產、傢俬和貴重財物會落到你看中的人手裏嗎?你能肯定嗎?萬全之策就是趁着你當下身體健康、思維清晰時,寫下你所留之物,留給何人;同時也把你的流動資產考慮進去。你想給家人,或教會,或你所信任的福音團體或慈善機構留下一筆資金嗎?那就請位律師在法定文件中清楚闡明,使其生效。不要留下一團亂麻,那將意味着給法院帶來更多的工作,給政府繳納更多的稅金,給親人遺留失望和困惑。
《聖經》說:“善人爲子孫留下產業。”你的產業將來並不會進入墳墓。事實上,如果耶穌關於才幹比喻的教導有任何意義的話, 那就是祂會根據你在今生如何對待祂的託付去審判你(參馬太福音25:15)。因此,不要拖延,現在就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