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 我們遇見了
陳韋安

9月22日 我們遇見了

作者:陳韋安

經文:約翰福音一章45節

45 腓力找到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書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今天開始,我們談論第五位跟隨耶穌的門徒——拿但業。

正如先前幾天所說,不同門徒跟隨認識耶穌的途徑都不同。第一、二位門徒是因着施洗約翰,第三位門徒因爲自己的兄弟。基本上,他們認識耶穌之時,都親眼目睹耶穌在場。

不過,這次腓力與拿但業的的遭遇有點不同。腓力找着拿但業,他沒有立即把他帶到耶穌面前。或者說,他們首先展開了信仰對話。腓力向拿但業見證耶穌基督,不是首先藉着「看哪!」正如施洗約翰向他兩位門徒宣告的(1:36);腓力也不像安得烈一樣,簡單地宣稱自己遇見彌賽亞後,就把他的兄弟彼得帶到耶穌面前(1:41-42)。

腓力與拿但業展開了對話——他們二人之間談論耶穌,卻只能在言語上談論耶穌。雖然腓力遇見了基督,也親身感受到耶穌基督的權柄與榮耀(還記得嗎?他直接領受耶穌震懾的呼召:「來跟從我!」)。因此,對腓力來說,「耶穌是基督」是毫無疑問的。不過,如今腓力卻面對一個困境,就是要用人的語言來表達基督的權柄。

我們發現,腓力只能以拿但業擁有的有限認知來見證基督。他無法用語言或對方的經驗來表達這份榮耀與權柄,他只能引用對方能夠認知的範疇來見證——他用以色列的傳統與權威來證明耶穌是基督:「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不過,我們發現,這樣的見證是脆弱的。按着人的經驗與認知——若單單以人的經驗與認知,「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與「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兩者的關連是荒謬的。

因此,腓力的見證看似徒然了。他得着拿但業如此的迴應:「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1:46

思想:

正如保羅說:「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羅1:16)。雖然我們嘗試用各樣智慧的言語見證耶穌是救主,但是,其實每一次見證都是基督自己的大能。只要基督的榮耀被「看見」,任何不能言喻的事情,都能夠被闡明。我們要謹記。謹記後,我們就可以放膽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