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 遵守諾言
每日箴言

民數記 30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 … ,就不可食言 …。’” - 民 30:2

證人準備在法庭作證時,他們會舉起右手這樣說:“我起誓宣告,我所說的是真實的,全都符合事實,完全沒有虛假。願神幫助我。”證人呼求神做見證人,證明他的證供是真實無僞的。

民數記教導的基本原則,是我們必須遵守所許的願,我們所說的話必須是可靠的;說誠實話是基督徒不可缺少的特質,我們沒有歪曲事實或說謊的餘地,因爲神呼召我們要彰顯祂的形像。“神非人,必不至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至後悔。他說話豈不照着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數記 23:19)。如果我們說的話不可信,我們就像謊言之父魔鬼一樣的了(約翰福音 8:44)。

耶穌斷言說誠實話的重要性,衪這樣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馬太福音 5:37)。衪的意思是說,我們所說的話既然是千真萬確,我們便根本不需要起誓來保證。但是有些時候,別人會要求我們起誓,我們只需要照實直說便足夠了。惟願我們都能做到言行一致。

禱告

父啊,說謊話或歪曲事實的引誘是很大的。求你幫助我們,做一個說誠實話的人,好叫我們能反影你的形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