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 遵守诺言
每日箴言

民数记 30

“‘人若向耶和华许愿 … ,就不可食言 …。’” - 民 30:2

证人准备在法庭作证时,他们会举起右手这样说:“我起誓宣告,我所说的是真实的,全都符合事实,完全没有虚假。愿神帮助我。”证人呼求神做见证人,证明他的证供是真实无伪的。

民数记教导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必须遵守所许的愿,我们所说的话必须是可靠的;说诚实话是基督徒不可缺少的特质,我们没有歪曲事实或说谎的余地,因为神呼召我们要彰显祂的形像。“神非人,必不至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至后悔。他说话岂不照着行呢?他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数记 23:19)。如果我们说的话不可信,我们就像谎言之父魔鬼一样的了(约翰福音 8:44)。

耶稣断言说诚实话的重要性,衪这样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马太福音 5:37)。衪的意思是说,我们所说的话既然是千真万确,我们便根本不需要起誓来保证。但是有些时候,别人会要求我们起誓,我们只需要照实直说便足够了。惟愿我们都能做到言行一致。

祷告

父啊,说谎话或歪曲事实的引诱是很大的。求你帮助我们,做一个说诚实话的人,好叫我们能反影你的形像。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