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統管萬有的主權
約翰·派博

第四章 統管萬有的主權

在第二章,我用了“苦澀的護理”來描述神在這場疫情中的作爲。將神的某些作爲描述爲“苦澀的護理”,並不是對神的褻瀆。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因着饑荒寄居他鄉,先後失去了丈夫、兩個兒子、一個兒婦,最後她說:

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全能者使我受苦。(得1:20-21)

她沒有撒謊,沒有誇大,也不是在控訴。她所說的是一個簡單、可怕的事實。“苦澀的護理”不是輕看神的行事方式,而是描述神的作爲。

在第二章我還提到,在這苦澀的護理期間,神話語的甘甜不會就此變淡,只要我們能學會這一祕訣——“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林後6:10)。我在第二章說過,我們會再次探討這個祕訣,接着我用了一句話來概括:知道**那能終止卻未終止冠狀病毒疫情的主權,正是那保守人靈魂的主權。**明白了這一祕訣,一切都會變得不一樣。那麼這祕訣是真的嗎?

神所謀定的,神必做成

本章和下一章旨在證明神全然智慧、統管萬有。他掌管着冠狀病毒疫情。我想要說明的是,這是個好消息。事實上,這正是在神的苦澀護理中經歷他甘甜的祕訣。

神統管萬有,意味着他是有主權的神。他的主權意味着他行、也確實行了一切定意要行之事。這裏我用“定意(decisively”一詞,是因爲從某種意義上講,神可以選擇不去完成自己想要達成的事。有時他雖表達出願望,但可以選擇不採取行動。從這種意義上講,這些願望不是定意。他自己並未將這些願望或想法提升到行動的層次。

例如,我們來思考《耶利米哀歌》3章32至33節:

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

確實使我們憂愁,卻並非甘心(存心如此)。我認爲這意味着,儘管他性情的一些方面傾向於不讓我們憂愁,他性情的其他方面卻導致他使我們憂愁,以便彰顯聖潔、施行公義。

他並非心懷二意。他的所有屬性相輔相成,全然美麗,連貫一致。但他也並非不具備複雜性。他的性情更像交響樂,而非獨奏曲。

所以,當我說神的主權意味着他行、也確實行了一切定意要行之事,我的意思是:在他以外,沒有任何力量能攔阻或破壞他的意願。他若定意讓一件事發生,這事就會發生。換言之,一切事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爲神定意讓它發生。

無所不在的主權

作爲神意味着什麼?以賽亞書告訴了我們答案的精髓:

我是神,並無別神;

我是神,再沒有能比我的。

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

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

說:“我的籌算必立定,

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賽46:9-10)

作爲神,就要使自己的籌算永遠立定。神不僅指明將來要發生的事,還使得這些事發生。他開口說話,然後補充道:“我留意保守我的話,使得成就。”(耶1:12)

這正如約伯從艱難經歷學到的教訓,“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42:2);又如尼布甲尼撒蒙了憐憫、謙卑下來之後學到的功課: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爲虛無,

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

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

無人能攔住他手,

或問他說:“你作什麼呢?”

(但4:35)

或者如《詩篇》作者所言:

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

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

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

(詩135:6)

或者如使徒保羅的總結:

(他)隨己意行作萬事。(弗1:11)

是“萬事”,而非某些事;是“隨意”,而非隨他自己之外的意志或力量。

換言之,神的主權包羅萬象、無所不在。他對這個世界有絕對的支配權。他掌管着風(路8:25)、閃電(伯36:32)、雪(詩147:16)、青蛙(出8:1-15)、蝨子(出8:16-19)、蒼蠅(出8:20-32)、蝗蟲(出10:1-20)、鵪鶉(出16:6-8)、蟲子(拿4:7)、魚(拿2:10)、麻雀(太10:29)、草(詩147:8)、蓖麻(拿4:6)、饑荒(詩105:16)、日頭(書10:12-13)、監門(徒5:19)、瞎眼(出4:11;路18:42)、耳聾(出4:11;可7:37)、癱瘓(路5:24-25)、熱病(太8:15)、各樣的病症(太4:23)、旅行計劃(雅4:13-15)、王的心(箴21:1;但2:21)、列國(詩33:10)、殺人兇手(徒4:27-28)、靈性的死亡(弗2:4-5)。這一切都是出於他至高主權的意旨。

感性的上帝觀不合時宜

因此,冠狀病毒疫情是神降的災禍。但是疫情期間,感性的上帝觀不合時宜。這是個苦澀的時期。而且神命定這疫情,掌管這疫情,也會結束這疫情。這疫情沒有一絲一毫不在他的掌控之下。生死都在他的手中。

當約伯說出下面這些話時,他口中沒有犯罪(伯1:22):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收取了約伯的十個兒女。

在神面前,沒有人有資格活着。我們的每一次呼吸都是神的恩賜,每一下心跳都是不配得的恩典。生死最終都掌握在神的手中:

你們如今要知道:

我,惟有我是神,

在我以外並無別神。

我使人死,我使人活;

我損傷,我也醫治,

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

(申32:39)

因此,當我們在冠狀病毒疫情或任何其他危及生命的處境中,思想自己的未來時,雅各告訴我們應當如何思考和說話: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4:15)

他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他若不願意,我們就無法繼續活着。

我知道,我自己活不到這本書出版的那一天。我至少有一個親戚感染了冠狀病毒。我已經74歲了,季節性支氣管炎和肺部的血栓已使我的肺功能受損。然而這些都不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神纔是。這是好消息嗎?當然是。我會在下一章試着講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