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 来 7:27
在旧约神与祂的百姓立约,那个约包含了一个献祭体系,指向了罪的赦免。不过,这些祭牲并不能完全除掉罪,因为就如希伯来书所说的,“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 10:4)。这些祭牲只是向前瞻望那个他们所需要的、真正的祭牲,那就是一个完美无暇的人会为了我们的罪献上自己的生命,留出宝血洗净我们的罪;而这个人就是耶稣基督。
我们自己不能偿付自己罪的代价。我们得救唯一的方式是有一个无罪的人甘心情愿地为我们死。而只有耶稣基督,祂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能做到。
神曾经建立了祭司制度,使得他们能为祂的百姓献上祭物。那些祭司每天从百姓那里得到祭牲,并为他们的罪献上作为赎价。同时,每一年,大祭司会在赎罪日那天为所有人献上赎罪祭。
但所有这些礼仪都指向大祭司耶稣“一次献上永远成全”的祭。我们的经文中说到,“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一次就永远成全了。赎罪的祭牲不再需要了,祂的祭物就足够了;在耶稣里,我们的罪被救赎了。
我们可以做什么来付上罪的赎价呢?没有了。耶稣已经献上那终极的祭,一次献上就永远成全了。
祷告
耶稣,谢谢你为我们的罪献上自己;求你帮助我们接受这恩典的礼物。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