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高高兴兴地事奉耶和华。(诗篇100:2)
为了增进你与上帝的关系,你必须从“应该”转到“想要”的范畴。我们对任何经验或事件最基本的评估,就是心理学家乔納森·海特(Jonathan Haidt)所说的“喜爱度”。从你出生的那天起,你的“喜爱度”就开始运作了。例如,婴儿的味觉受体发育得很好,所以他们的“喜爱度”通常都涉及到入口的东西:“我喜欢这个,我还要更多”;或者“我不喜欢这个,把它拿走。”随着不断的成长,生活诸事都会记录在你的“喜爱度”上,你甚至无需去想。你曾听过的每个声音、所参与的每次对话、所品尝过的每种东西,都会在你的“喜爱度”上做出积极或消极的评价。并且,对各样的人,你的“喜爱度”也有记录。在最简单的对话中,你会发现某种人很吸引你。你内心有某种情愫告诉你:“我喜欢这个人。我很喜欢这次谈话。”
这是一直都存在的事实。因此,这里有个问题需要考虑:“你喜爱上帝吗?”这听起来像个奇怪的问题,但如果你不喜欢跟上帝在一起,你就不会这么做。你必须诚实,因为你蒙骗不了上帝。在《圣经》中,基督徒生活好比26英里的马拉松。在跑到23英里的时候,你是否认为应该跑完并不重要,你会跑完仅仅是因为你想要这么做。换句话说,当你“应该”的律法让你更易于放弃时,你“想要”的意愿会让你坚持下去。《诗篇》的作者之所以说“你们要高高兴兴地事奉耶和华”,是因为没有别的事情能使你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