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 萬民禱告的殿
高銘謙

經文:賽五十六3-8

3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將我和他的子民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樹。」4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旨意,持守我約的太監,5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碑,有名號,勝過有兒有女;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6「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7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8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原來,守安息日不是猶大人的專利,這福氣也開放給外邦人。

五十六章3節記載了外邦人的一段說話,他們看見被擄回歸的猶大人得到神的眷顧,便羨慕他們背後有耶和華,耶和華的名聲在當時不錯,以致外邦人也願意成為神的子民,可是他們卻知道自己不是盟約以內的子民,認為耶和華把外邦人由祂的子民中分別出來,並且認為自己是枯樹。可是,耶和華藉第三以賽亞鼓勵他們,他們原來不是被排斥於盟約以外,而是與盟約有分,第4節指出,只要他們與猶大人一樣都守安息日,並持守盟約(4、6節),他們的名字便可以被記念(5節)。因此,第三以賽亞對外邦人有很強的包容性,認為他們只要重視安息日及守盟約,他們也可以成為神子民的一份子,彼此沒有分別。

外邦人不但能藉著守安息日與盟約而成為神的子民,更可以進入耶和華的聖殿及會中敬拜,這與申命記二十三章2-9節的規定相反。這樣看來,在耶路撒冷所建立的第二聖殿重新定義了盟約子民的身份,藉著聖殿作為敬拜的中心,開放給所有萬國萬民,他們都可以來到這聖殿中敬拜及禱告。神要引領萬國萬民來到神的聖山上(7節),這樣的引領尤如迷羊的引領,把本來在盟約以外的野羊帶領到神的聖山上。經文以牧羊的圖像來說明神是萬國萬民的大牧人,帶領各式各樣的人來到神的殿中喜樂,並且悅納他們所奉上的燔祭與平安祭,並指出這殿要稱為萬民禱告的殿(7節)。當我們翻查原文,正確的翻譯是:「我的殿就是讓所有列國呼喊的禱告的殿」,亦即是說,這殿的本質就是供列國的人藉著禱告來呼喊。這種供外邦人禱告的安排早在所羅門的禱告中已存在(王上八41-43),所以以賽亞書五十六章7節為聖殿的定義不是創新的定義,而是傳承昔日所羅門禱告中對聖殿的定義:聖殿是開放給所有人禱告及呼喊的。因此,主理第二聖殿的耶路撒冷猶大人不可以把聖殿私有化,他們要與外邦人一起分享這殿,並且在被擄回歸的人中(8節說是被趕散的),神會招聚別人(外邦人)來歸併。

思想:

聖殿是給予萬國萬民禱告的,教會也同樣是給予所有人的。我們會否把教會私有化,成為一小撮人擁有的俱樂部,彷彿要有會員證纔可以進入,並把自己不喜愛的「外邦人」排斥於門外?求主幫助我們看見聖殿的公共性,帶著開放的心,才能放下自己的偏見,跟隨大牧人耶和華,把各式各樣的小羊帶到殿中敬拜。你也有這樣的情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