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死過,但看啊,我永永遠遠活着。”(啟示錄1:18)
耶穌死裏復活的事實並非獨一無二的。《聖經》記載了另外七個人的復活;耶穌的復活是第八個(數字“八”在屬靈上的意義是新的開始),但有兩方面奇妙地顯明祂的復活與衆不同。讓我們來看看:
一、祂的復活是獨有事先預言的。關於耶穌,大衛預言:“你不會把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會讓你的聖者身體朽壞。”(詩篇16:10)另外,以賽亞預言了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的生命:“……祂的性命作了贖罪祭。……祂必長久活着。”(以賽亞書53:10)事實上,耶穌預告了自己會從死裏復活。“耶穌開始清楚地指示門徒,祂必須去耶路撒冷,受長老、祭司長和律法教師許多的迫害,並且被處死,但第三天必從死裏復活。”(馬太福音16:21)
二、唯有耶穌使自己從死裏復活!祂的仇敵視祂爲無能的犧牲品,決意不遺餘力殺害祂並廢除祂的使命。然而,他們徹頭徹尾地錯了!祂說:“‘沒有人能奪走我的生命,我是甘心捨棄的。我有權捨棄,也有權得回,這是我從父那裏得到的命令。’”(約翰福音10:18)羅馬通國的勢力和猶太迫害者的仇恨都不能廢除耶穌或祂的使命。祂無需任何幫助;祂一直掌管着自己的生死和復活。“‘你們拆毀這座殿,我三天之內會把它重建起來。’”(約翰福音2:19)祂確實做到了!祂活着,直到永永遠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