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做罪的奴隸時,不受義的約束,做了現在想起來也覺得羞恥的事,得到了什麼益處呢?那些事只能導致死亡!(羅馬書6:20-21,當代譯本)
當基督徒回想起以前所做的不榮耀神的惡行時,他會感到羞恥,這是合乎情理的。保羅對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說:“你們做罪的奴隸時,不受義的約束,做了現在想起來也覺得羞恥的事,得到了什麼益處呢?那些事只能導致死亡!”
我們曾經以一種不榮耀神的方式生活,現在有一個合適的機會讓我們回想起這些,並感受那樣生活的扎心之痛。很快,我們會發現糾結於此並不會使我們內心麻木。敏感的基督徒每當回想起往昔的罪行,仍會感受到羞恥,即使主已經饒恕了我們的罪。
其實,恰當的羞恥感是非常有益處的,有益於我們悔改得救。《帖撒羅尼迦後書》3章14節記載,保羅對帖撒羅尼迦的教會說:“若有人不聽從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這意味着感到羞愧是合適的一步,這一步發生在悔改得救的過程中,就是從屬靈死亡和罪惡中迴轉的過程當中。你不必不惜一切代價去避免感到羞恥,在神對他子民的奇妙計劃中,羞恥感有發揮作用的一席之地。
所以,我們可以說,依據《聖經》來判斷羞恥感是否恰當,要完全以神爲中心。
對於不恰當的羞恥感,《聖經》教導我們,不要爲榮耀神的事感到羞恥,不管它使你在旁人眼裏看起來多麼軟弱、愚蠢或錯誤;也不要爲可恥的處境感到羞恥,除非你真的與罪有份。
對於恰當的羞恥感,《聖經》教導我們,要爲做過的、任何不榮耀神的事感到羞恥,無論它使你在旁人眼裏看起來多麼強大、智慧或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