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獸)。(啟示錄13:8)
所有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必得救。
名字被記在生命冊上,這些人就必得救的原因是那冊子叫“被殺之羔羊生命冊”。被記在這冊子上的人必得拯救,不是憑靠他們的行爲,而是因爲相信耶穌基督是被殺的羔羊,已經爲他們付了贖價。
那麼,末日審判時,那些冊子裏關於我們生命的記錄要做什麼用呢?答案是,生命冊記錄着有關於我們屬於基督的足夠證據,能夠公開表明我們的信心以及我們與基督的連結。
請思考《啟示錄》21章27節:“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新耶路撒冷);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這裏,“寫在生命冊上的”的結果不只是不會滅亡,也沒有行可憎的惡事。
例如,想一想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時旁邊的那個賊,耶穌說他要一同進樂園(參見路加福音23:43)。那麼,當生命冊被展開的時候,對他的審判將是什麼呢?他的生命中超過99.9%都是罪惡,但基督的血必要使他得蒙救贖。
神要展開那冊子,罪的記錄要榮耀他愛子耶穌基督所獻上的至高犧牲,最後一頁要顯明那個賊的態度和話語的改變,那最後一頁,也就是十字架上的最後時刻的記錄,要公開表明那賊的信心及與基督的連結。
所以我說,冊子上所記錄的是我們的信心及與基督連結的明證;並不是說記錄下來的善行要比惡行多。
弟兄姊妹,那裏要記錄着某種改變,顯明信心的真實,就是重生及與基督連結的事實。在末日來臨的那一天,我深信我不再被定罪(參見羅馬書8:3),我的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上,我也深信那位在我裏面動了善工的,必在基督再來的日子成全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