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 對以色列的第三個判言(I):尋求神必存活
張美薇

經文:阿摩司書五1-5

1以色列家啊,聽我爲你們所作的哀歌:2「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躺在地上,無人扶起。」3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城派出一千,只剩一百;派出一百,只剩十個。」4耶和華向以色列家如此說:「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5不要往伯特利尋求,不要進入吉甲,也不要過到別是巴;因爲吉甲必被擄走,伯特利必歸無有。」

當阿摩司講到第三個信息時,他的語調轉了,他清楚地向以色列家唱出哀歌。他在接着的兩節呼召以色列民聚集來聽這哀歌,讓他們瞭解他們的前景,知道事態嚴重,要趕緊作出迴應了。

哀歌裏說「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以色列民原意是以色列的處女,說到以色列好像少女,正值年輕、活潑、前途無限的時刻,而且仍然是貞潔的。這貞潔可以是指政治上,未被別國侵犯過,仍然是獨立自主的;或是在宗教上,未有完全歸向神而敬拜假神偶像的。然而這個國家跌倒了,「跌倒」更是預言完成式,可譯成「必然跌倒」;先知好像見到了以色列跌倒的情景,不單單跌倒,更是不能夠再起來,而且無助地躺在地上,也沒有人來扶她一把,以致她好像橫屍地上一樣。

先知以神的話來解釋這情況,就是戰爭將臨到,以色列敗得一敗塗地,若能派出一千兵的只剩下一百,若能派出一百兵的,只剩下十個,被完全消滅的日子看似已距離不遠了。

就在這時候,先知勸勉以色列民,告訴他們仍然有轉機的。誰願意或會來扶助以色列?他的兄弟國猶大?他的親屬以東、亞捫或摩押?他的盟友推羅?他的敵人亞蘭或非利士?答案都是「不」。唯有與以色列立約、帶領他們出埃及、入迦南、又頒下律例典章的耶和華神。耶和華告訴他們,若他們尋求神,仍然是有轉機的。這是先知從阿摩司書一開始到現在,初次向以色列民指出轉機的可能性。這可能性是神自己向以色列家應許的,所以是絕對可以信賴的。雖然先知所描述的及神所說的是如此嚴峻,但神應許若以色列民尋求祂,意即敬拜獨一的真神,謹守神所吩咐的,就必然可以存活,即使到現在仍然爲時未晚,仍有轉機。但耶和華清晰地向以色列提出,不要到伯特利、吉甲及別是巴去尋求祂,雖然三個地方都在以色列的歷史上有重大的意義。

伯特利及吉甲是以色列的聖所之所在地(摩四4-5),可參考前面(四月十三日)對經文的解釋。伯特利是雅各改變的地方(名字的改變)更是與神立約的地方;吉甲也充滿着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的歷史回憶。別是巴同樣是以色列民的一個聖所,是亞伯拉罕與非利士王亞比米勒立約之地,因爲亞比米勒見到神與亞伯拉罕同在,別是巴的名字就是盟約的意思(創二十一22-23)。後來以撒到了別是巴,在那裏神向他顯現,告訴他神要與他同在及賜福給他(創二十六23-24)。多年後,當雅各得到他失去了許久的兒子約瑟的安排,將要下到埃及的時候,在別是巴,神在異象中向他顯現,應許要與他同下埃及(創四十六1-4)。別是巴亦是先知撒母耳兒子作士師的地方(撒上八2)及先知以利亞逃避耶洗別的殺害而經過的地方(王上十九3)。這裏神卻清清楚楚的向以色列人說明,他們要去尋求神,但並不是單單去懷念過去。他們要去尋求神,但並不是去敬拜、獻祭給神;那耶和華要求他們要如何?以色列民還得繼續聽下去。

思想:

救恩歷史對每個經歷被拯救、出黑暗入光明的人來說,是甜蜜的經歷,是美好的回憶。但時間不能停留在得救的一刻,得救之後要在信仰生命上不斷的經歷和認識神的實在,也同時去實踐遵行神的召命。就讓我們回顧神在我們生命上的作爲,從開始認識神的那一天起直到現在,讓我們去感恩、去悔過、去尋求加力,繼而求神繼續與我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