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以赛亚书46:10)
《圣经》里没有出现过“至高主权”这个词,也没有出现过“三位一体”这个词。我们用“至高主权”描述一个事实,那就是神完全掌管这个世界,大到国际阴谋,小到鸟落林中。
《以赛亚书》46章10节说:“我是神,并无别神……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但以理书》4章35节说:“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约伯记》23章13至14节说:“只是他心志已定,谁能使他转意呢?他心里所愿的,就行出来。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诗篇》115篇3节说:“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
这个教义对基督徒来说极其宝贵,一个原因是我们知道神的伟大旨意是向信他的人显明自己的怜悯和恩慈(参见以弗所书2:7,诗篇37:3-7,箴言29:25)。神的至高主权意味着任何事物都不能阻挠他为我们而设的这个美好计划的实现。
《诗篇》84篇11节说:“因为耶和华神是日头,是盾牌,要赐下恩惠和荣耀。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由此,我们明白所临到爱神、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身上的事,没有一件不是为了我们的最深、最大的益处。
所以我说,神的怜悯和主权是我生命中的两大支柱,是我未来的盼望、侍奉的能量、神学的中心、婚姻的纽带、所有疾病的妙药,也是医治我一切沮丧的良方。
而且,无论早晚,当死亡临到我的时候,这两个真理会站在我的床边,用无比有力又无比温柔的双手把我举到神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