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 神的美善旨意
約翰·派博

然而,當我還在母腹中的時候,神就施恩將我分別出來並呼召了我。(加拉太書1:15,當代譯本)

請思考保羅的轉變、基督的權能以及保羅的罪與你的救贖有什麼關係。

保羅說自己還在母腹中的時候神就把他分別出來,然後在去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神施恩呼召了他。這表明在保羅出生和去大馬士革路上蒙召之間,他是一個已經被揀選、但還沒有被呼召的神的器皿(參見使徒行傳9:1522:14)。

這意味着,保羅在鞭打、囚禁、殘害基督徒時,他就是一個被神揀選的、將要見證主耶穌基督的人。

《使徒行傳》22章6至7節記載着:“我將到大馬士革,正走的時候,約在晌午,忽然從天上發大光,四面照着我。我就撲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我說:‘掃羅,掃羅,你爲什麼逼迫我?’”

保羅沒有否認自己的所作所爲,也沒有逃避神的責問。神在保羅出生之前就已經揀選了他,現在,神要使用他。基督的話擁有至高主權,沒有商量的餘地。

《使徒行傳》22章10節記載着:“主說:‘起來!進大馬士革去,在那裏,要將所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訴你。’”

大馬士革不是保羅生命的終點,神對保羅的救贖工作進行了幾十年,在那一天保羅心甘情願地決定順服耶穌基督。在神的旨意中,有揀選保羅的時間——他出生之前,也有呼召保羅的時間——在往大馬士革路上。當神呼召時,保羅降服了。

因此,從保羅出生到他被呼召之間的這段時間裏所發生的過犯,也是神計劃的一部分,因爲神本可以在保羅去往大馬士革之前就呼召他。

你是否想過神對這些過犯的旨意是什麼?是的,它們是被允許爲你、我——即所有出於恩典而害怕自己可能已經犯罪的人而發生的。在下面經文中,保羅把他的過犯與你我聯繫起來:

《提摩太前書》1章13節16節:“儘管我從前是個褻瀆神、迫害和侮辱信徒的人,但我仍然蒙了憐憫,因爲那時我無知,還沒有信耶穌……耶穌基督要在我這個罪魁身上彰顯祂無限的忍耐,使我做那些要信靠他並得到永生之人的榜樣。”(當代譯本)

噢,神的旨意何等美善,他以自己的至高權能拯救頑梗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