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 燈臺與搖祭
賴建國

經文:民數記八章20-22節

20摩西、亞倫和以色列全會眾就向利未人這樣做。關於利未人,凡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向他們照樣做了。21於是利未人從罪中潔淨自己,洗淨衣服。亞倫將他們奉獻在耶和華面前,作爲搖祭,又爲他們贖罪,潔淨他們。22然後利未人進去,在亞倫和他兒子面前,在會幕中事奉。關於利未人,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們就向利未人照樣做了。

民數記八章講到利未支派的獻上,他們不像其他支派獻金銀器皿或牛羊,而是整個支派獻上。本章可分爲三段,均以「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來開始(1523節):

1) 祭司燃燈的條例1-4節):亞倫代表利未族長。這是亞倫大祭司初次在會幕聖所中事奉,以點燃金燈臺來開始。「燈臺」(mǝnôrâ)是用一塊純金打造而成,形狀像一棵樹,約有一個人大小,放在聖所的南邊,正對北邊的供餅桌。七個枝子頂端各有一個燈盞,亞倫受命要讓燈盞都照亮前面,使聖所大放光明,正式開啟會幕的事奉。

2) 利未人承接聖職5-22節):潔淨按手獻作搖祭。他們要經過(1)潔淨,(2)贖罪,(3)按手,(4)獻作搖祭。利未人要先潔淨自己,但是不像祭司那樣受膏抹(利八章)。摩西爲他們獻上贖罪祭(或譯作潔淨祭)。以色列人的代表按手在他們頭上,表示聯合。最後由亞倫主持,把他們奉獻在耶和華面前,作爲「搖祭」。利未人要代替以色列所有頭生的,在會幕中輔助亞倫家祭司,事奉神。

3) 利未人任職年限23-26節):退休仍在會幕事奉。利未人從二十五歲開始在會幕中任職,到了五十歲,就從「事奉的工作」中退下。「事奉的工作」(ṣǝbā’ hā‘ăbōdâ),直譯「勤務的團隊」,這是指他們不再從事體力勞動,像組裝搬運會幕和其中的器具。但他們仍可輔助較年輕的利未人,執行職務。

思想

神聖的等級:利未人雖然也分別爲聖歸給神,但與祭司仍有不同。祭司可以進入聖所點燈、燒香,大祭司一年一度在贖罪日進入至聖所,但是利未人不得進入聖所或至聖所。利未人在會幕院子裏輔助祭司獻祭,會幕搬遷時,要先由祭司把會幕中的聖器包裹,才讓利未人入內扛擡。利未人被獻作搖祭,表明他們能成爲神聖,如同獻給神的祭牲祭物一樣。祭司與利未人合起來成爲堅強的事奉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