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爲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爲愛。(約翰一書3:16)
主耶穌一步步走向死亡時,他對我們的愛是有意的,就像他受難是有意的一樣。他是爲了我們捨命,這就是愛。
約翰福音13章1節:“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耶穌走向各各他路上的每一步都在對我們說,“我愛你們”。因此,當我們感受耶穌基督這種捨命的愛時,我們就會明白他完全是有意爲之。
彼得曾試圖砍下大祭司僕人的頭顱,事實上是削掉了他的一隻耳朵。這暴力的一幕出現後,耶穌說了什麼呢?
《馬太福音》26章52至54節記載着,耶穌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爲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一方面,耶穌表明自己受死的事是舊約中的預言;但是更主要的是,耶穌明確做出自己的選擇,正是爲了使經上所說的話得以應驗。
這就是在《馬太福音》26章54節中耶穌說到他的作爲,好像是說“我可以避開這個痛苦,但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耶穌知道聖經上的話,耶穌沒有選擇逃避。耶穌知道必須發生的事情,耶穌選擇應驗聖經中所有關於他自己的預言。